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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28号

日期:2017-08-14 09:5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81,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牌坊坡路(将军路—党校段)弱电管沟的选址意见书等11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牌坊坡路(将军路—党校段)弱电管沟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牌坊坡路(将军路—党校段)的弱电管沟项目,全长约2100米,沟宽0.8米,共5孔,每孔直径DN110。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新增环网柜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中南路新开建设项目正常供电,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夷陵大道中南路口附近的绿化带内新增2个环网柜,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三、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三分公司、四分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建设的选址意见书

按照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精神,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三分公司和四分公司停车场内新建充电桩,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三分公司停车场的土地权属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后再行办理。

四、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胜利三路铁路道口扩宽改造工程选址

现状胜利三路铁路道口路面宽度仅为6米,单向通行,且人车混行,成为该路口交通制约点,为解决该道口因交通量大而产生的拥堵问题,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拟将该道口扩宽至25米,现申请办理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项目选址。

五、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夷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选址

夷桥路北接夷陵长江大桥,南联江南翻坝高速,道路全长约3.7km,现状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2米,双向4车道,现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拟对夷桥路实施快速化改造,主线调整为双向六车道。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项目选址。

六、宜昌市昌瑞置业有限公司云集路居住、商业商务项目(建诚之星组团二期)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云集路与培心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7384.81平方米。20167月,湖北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市国土资源局转让给宜昌市昌瑞置业有限公司,并办理了不动产证。现宜昌市昌瑞置业有限公司按二○一四年第二次市规委会意见对该项目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承诺项目自身日照不满足规划要求的房屋留作自用或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标明出售,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87332平方米(其中地上59830平方米;地下27502平方米)。此外,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就云集路-隆康路道路交叉口地下人行通道、规划珍珠路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来函提出了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

七、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用地面积3419.45平方米。规划方案布置了13层的审判用房、11层门房,沿五龙大道设置1个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为现代风格,外立面为米灰色石材搭配蓝色玻璃幕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公厕另行建设。

八、秭归县公路管理局来函申请办理S363秭归县横溪至香溪公路改建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秭归县拟对S363秭归县横溪至香溪公路进行改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20号)要求,省发改委已将普通国(省)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视同已获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到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投资主管部门,现秭归县公路管理局来函申请在我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核实,该项目位于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48号)以及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宜昌三峡旅游新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编制审批流程有关问题的纪要》([2016]163号)规定程序办理。

九、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村级留用地项目

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拟对城东大道与城东一路交汇处的村级留用地,进行自主开发(协议出让供地),目前该地块已于20175月经我局办理了批次用地(宜市规预选址(2017)002号),用地面积18734.6㎡,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1.8。现该村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两个初步方案:方案一总建筑面积73286.29㎡,容积率2.48,绿地率25.65%,建筑密度46.26%,主要包括一栋五层商业建筑及两层地下室;方案二总建筑面积73643.3㎡,容积率2.46,绿地率26.04%,建筑密度45.92%,主要包括一栋六层商业建筑及三层地下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支持项目建设,同意按程序启动该地块的控规调整。

十、市公安局申请建设立体防控一级综合服务站交警中队营房

市公安局申请建设至喜长江大桥立体防控一级综合服务站和交警中队营房。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在至喜长江大桥江南桥头,关于立体防控一级综合服务站的选址,建议建设临时建筑,高标准设计项目方案,综合考虑桥头立体景观,提升该区域警务服务与景观效果品质。建议交警中队营房另行选址。

十一、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南栈华庭 (黄家棚、李家湾村村民安置房项目)商业及配套用房方案调整

南栈华庭村民安置房位于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原规划方案已于20149月由我局审批。该地块包含黄家棚村、李家湾村两村的搬迁量。因地块东侧宜万铁路将新增一条铁路线,考虑到地块东侧建筑布局与新增铁路线有冲突,现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此次调整内容包括:将东侧可能影响铁路建设的商业街及菜市场取消,调整至西侧重新布局;取消原设计的综合楼,减少一栋住宅。因地块南侧无变化,此次调整做北侧地块总平面布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方案调整,要求尽量将功能相似建筑予以合并,降低建筑密度,留出集中空地及停车空间,方案完善后再报会议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曹开玉、张江、杜春华、覃远琳、王范荣、郭华、姚旺、朱健、李长进、蔡梦雪、郑静怡、詹书生、屈婷婷、姚安立、杜宪、熊炎、高周洲、赵建军、丁革强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郭华、姚安立,市政科李长进、杨瑞,编制科屈婷婷,伍家岗分局熊炎,点军分局赵建军、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