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25号
2017年7月10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教育局关于市二中、七中、外校三所特色高中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教育局关于市二中、七中、外校三所特色高中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
2017年6月,市教育局向我局来函,要求对市二中、七中、外校三所特色高中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市二中、七中、外校三所特色高中进行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市教育局应尽快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对上述三所高中进行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学校总体规划修编应在各自土地权属范围内进行。
二、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C地块规划建筑方案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C地块规划住宅共计17栋,其中临江部分8-17#住宅每户集中一处布置设备平台,面积控制在4平方米以内。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设备平台的设置方式。
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办理4座通信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新建4座通信基站塔,所有站点均在保留山体及城市绿地范围内,对城市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四、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变更110千伏石板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已于2011年5月核发了110千伏石板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24881.01平方米。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提出该变电站仅需用地约5100平方米,现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协调会精神,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书面意见后再予以办理。
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变更110千伏合益变电站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我局于2014年3月核发了110千伏合益变电站的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7907.9平方米。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提出该变电站仅需用地约4700平方米,现申请变更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六、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民委员会村级留用地项目
2016年9月,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民委员会取得了位于共同西路的村级留用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6)116号):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由A、B两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6617.29㎡,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7533.01㎡。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5%;停车位按生产需求设置。现该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伍家岗区政府常务会议(〔2017〕8号)研究同意,拟通过自主开发(协议出让供地)方式,在B地块建设现代职业技能实训中心。该村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63920㎡,主要包括实训楼、培训中心、食堂、体育馆、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院士工作站,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车位219个(地上80个,地下139个)。
经会议研究,建议书面征求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教育局意见,待前述两部门书面意见明确后,再行研究。
七、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站片区商业配套网点
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东站片区两地块建设商业配套网点(停车场)。地块一位于游乐园对面,占地25亩,拟建生态停车场,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地块二位于东山大道与共谊一路交汇处,占地28亩,拟建停车场及一栋商业配套设施(2层,建筑面积约1400㎡)和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八、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托养中心、食堂、配电房、停车架规划条件核实
按照2017年6月20日局业务会意见,超出计划面积已经发改部门批复认定(宜发改审批[2017]173号),康复托养中心增加1095.96平方米,食堂、配电房、停车架增加427.1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发改部门核定规模对该项目先做副本变更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杜春华、张翼、曹开玉、杨君、王范荣、詹书生、郑静怡、蔡梦雪、郭华、杨瑞、刘遥遥、杜宪、熊炎、李长进、朱健、丁革强、周琪、韩郑、夏伟荣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郭华,市政科李长进,伍家岗分局熊炎,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