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24号
2017年7月3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城乡路——桔城路片区WJ011-IV-11-A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1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城乡路——桔城路片区WJ011-IV-11-A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因郑万铁路连接线穿越影响我局原核发的宜市规让[20170004]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地块项目实施,宜昌新区推进办2017年6月8日向市政府请示调整选址,市政府于6月12日批示同意另行选址,由宜昌新区推进办主持协调。宜昌新区推进办6月22日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初步同意在宜昌城建控股集团存量土地中城东大道13-1地块选址。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按照[20170004]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地块面积(15398.82㎡)分别下达城乡路——桔城路片区WJ011-IV-11-A(含13-1和13-2两宗地块)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核实,一是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昌市城乡路——桔城路片区WJ011-IV-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宜府函[2014]192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二是地块内规划有电力高压廊道穿越;三是郑万铁路连接线穿越13-2地块线形未定。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鉴于电力高压廊道对地块开发实施影响较大,要求市城建控股集团负责就电力迁改提出明确意见;二是同意按照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398.82㎡、容积率不大于2.8下达城东大道13-1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配套设置300㎡卫生服务站,其他配套服务设施按现行《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三是鉴于郑万铁路连接线对13-2地块的影响,由市政科就郑万铁路连接线穿越13-2地块线形事宜函询市铁路办,待铁路线形确定后再行研究;四是原核发的宜市规让[20170004]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附图收回作废。
二、湖北九州方园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九州方园大厦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2017年5月8日局业务会(2017)16号纪要意见,关于该项目地下室超出用地红线的土地有偿使用问题,要求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再行研究。我局2017年5月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去函征求该项目地下空间超出用地红线部分土地出让意见,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已出具回函,同意办理该项目地下室超出用地范围两层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已缴清。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九州方园大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南站片区一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宜土储函[2017]189号)申请点军南站片区一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位于江南三路与点军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304.87亩,控规规划该地块为物流仓储用地。
经会议研究认为,考虑到秭归疏港铁路线形通过该地块,为充分保证秭归疏港铁路用地,同意保留临现状铁路一侧山体后按照仓储用地,用地面积234.02亩,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碧桂园81#-88#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布局、建筑单体、环境及停车位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宜昌碧桂园81#-88#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王家河路居住项目总平面图调整
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王家河路居住项目(江畔大地)位于沿江大道和王家河路交汇处,我局已于2016年8月批复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建设单位提出因消防及人防原因对停车位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并调整4#、5#楼之间的夹角呈对称状态。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核实,调整方案主要规划指标符合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要求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六、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三峡国际房车露营地(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宜昌三峡国际房车露营地(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位于西陵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龙泉山村,宜莲公路以南,用地面积9760.16平方米(约14.6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设计方案:方案一主要结合地形地势呈自由形态布置了1栋1层的游客接待中心,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格,外墙主要为石材和原木饰面,坡屋顶采用深灰色瓦片;方案二主要布置1栋2层的较为规整的建筑,采用现代风格,外立面为灰色玻璃幕墙搭配米色金属材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建筑形式和风格。
七、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点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审查
点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包含细格栅、沉砂池改造,新建设备间,检测室迁移,脱水车间及加药间改造等,均在原点军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且为局部改造。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八、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方案审查
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包含新建深度处理提升泵房、高校沉砂池、精密过滤设备间、深度处理加药间。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九、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方案审查
经研究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餐厨垃圾处理工程(二期)方案审查
宜昌市餐厨垃圾二期工程包括沼液处理车间、MBR综合池、组合池、浓水处理系统、储酸槽、冷却塔。其中,沼液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387.76平方米;组合池占地面积73.53平方米;MBR综合池占地面积315平方米;浓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28.7平方米;储酸槽占地面积16.56平方米;冷却塔占地面积11.94平方米。餐厨垃圾二期工程建筑风格与一期保持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餐厨垃圾二期工程总平面布局及单体建筑方案。
十一、宜昌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果蔬市场(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昌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果蔬市场(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中存在以下问题:屋面施工图与方案不一致,屋顶镂空位置增加了横梁。分局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方案批复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则出具了屋顶镂空位置增加横梁系结构设计需要的变更说明。分局就施工设计变更提请业务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书面征求市住建委意见,由市住建委对屋顶镂空位置增加横梁的结构设计必要性进行论证。
十二、佳和家园安置房二期方案审查
拟建佳和家园安置房位于点军区李家河村,该项目一期3#-24#住宅楼已全部启动建设,已全部封顶。但该安置小区配套公建(菜市场、幼儿园、村民礼堂)及商业暂未审批,区安置办向我局提请审批。
本次报批的该项目二期方案总用地面积6477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76.2平方米,计容面积14724.04平方米,其中菜市场2725.52平方米,十二班幼儿园3672.65平方米,村民礼堂1362.76平方米,商业5875.0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867.82平方米,总停车位223个。经咨询核算,一二期总指标未超出原选址不大于2.5容积率规模,其他指标基本符合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平面及建筑风格,要求尽快换发该地块选址意见书(原一二期选址整体收回正在重新核发),同意先对幼儿园及菜市场进行单体方案批复。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张翼、曹开玉、杜春华、张江、杨君、王范荣、詹书生、朱健、姚旺、郑静怡、蔡梦雪、郭华、姚安立、杨瑞、李长进、刘遥遥、屈婷婷、杜宪、高周洲、李源、熊炎、丁革强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郑静怡、蔡梦雪,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杨瑞、刘遥遥,西陵分局高周洲,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