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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15号

日期:2017-05-11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52,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等1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花溪路,用地面积13220.34平方米(约20亩)。规划方案主要布置311-16层住宅、12层社区服务中心(含商业、物业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等),1层地下停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总平面布局和建筑形体风格。

二、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共谊村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2014年向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908.16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于20173月与共谊村村委会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宜土伍家划拨[2017]02号),供地面积8845.17㎡,较选址意见书少62.99㎡,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土地为集体土地,未办理土地征地批次手续。现共谊村申请按划拨决定书供地面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由国土部门出具62.99㎡未办理批次用地原因的情况说明后再议。

三、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宜昌之星A地块113号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由于施工设计等原因,项目施工中有调整:一是建筑单体施工图较方案局部有变化:(11号楼1层增加两处单元入户雨棚;(23号楼12层增加一处风井,且局部外墙增加10公分;(35号楼一层入户处增加顶板和风井,大厅走道外墙增厚10公分,三层走道天井处增加盖板;(4713号楼标准层局部因外墙增厚10公分;(5210号楼局部外墙尺寸较方案减少5公分。二是增加三处门房,核实增加计容面积35.36㎡。三是建设单位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将原位于3号楼商铺二层的开闭所调整至2号楼北侧地面(电力部门已出具意见),核实增加计容面积123.39㎡。经核实,上述调整共计增加计容建筑面积357.85㎡。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向国土部门出具补缴出让土地价款工作联系单;二是要求对增加的开闭所和三处门房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补办开闭所和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完善原3号楼内的开闭所使用性质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的变更手续。待上述完成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合益路——城乡路片区三宗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我局于20149月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位于合益路——城乡路片区宗三工业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因上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已过有效期,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办理该三宗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由分局按原出让条件规划指标办理。

五、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三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夜明珠停车场)人字形高架桥项目选址

为解决夜明珠停车场项目进出口设置问题,2017330日,由市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会议决定夜明珠停车场外围交通及进出口设置采用人字形高架桥方案。现宜昌交旅集团向我局来函要求办理人字形高架桥规划选址的相关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予以办理项目选址。

六、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办理锦江大道(城东大道)、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桔颂路(晨光路)道路工程选址变更

我局已于201610月对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锦江大道(城东大道)、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桔颂路(晨光路)道路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及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投资〔201722号)批复,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为项目建设业主。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办理锦江大道(城东大道)、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桔颂路(晨光路)道路工程选址变更。

本次申请锦江大道(城东大道)的起点为峡州大道,止点为东湖大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在K0+620K0+770段(全长150米)设置双洞四车道连拱隧道;

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起点为峡州大道,止点为东湖大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控规中该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

桔颂路(晨光路)起点为明珠路,止点为马兰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在K1+095K1+280段(全长185米)设置双洞四车道连拱隧道。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发选址。

七、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办理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选址

朝阳路(陈家堰湾南路)地下综合管廊位于道路中心线绿化带下,包含综合舱、燃气舱和污水舱,长1014.7米,横断面面积28.8平方米,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办理该项目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八、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办理王家湾垃圾转运站连接道路的选址意见书

王家湾垃圾转运站已建成,前期因西陵二路道路线型调整,导致转运站与西陵二路之间有约40米的距离,为保证转运站正常投入使用,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拟新建一条长约40米、红线宽度11米的连接道路,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九、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停车诱导牌选址

工程包含停车诱导牌31个,一级诱导牌16个,二级诱导牌15个,位于伍家岗区与西陵区,位置均在人行道边或花坛中,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十、宜昌三峡旅游新区南津关社区申请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南津关社区拟拆除刘家湾原石灰厂宿舍楼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拟建位置土地权属为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初审意见同意该项目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要求发改部门核定建设规模后再按照旅游新区项目建设选址审批流程核发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张翼、曹开玉、覃远琳、杜春华、王范荣、夏伟荣、詹书生、姚旺、朱健、郭华、李长进、杨瑞、屈婷婷、刘遥遥、郑静怡、姚安立、杜宪、高周洲、熊炎、丁革强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郭华,用地科姚旺,市政科杨瑞、李长进、刘遥遥,西陵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