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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10号

日期:2017-04-10 16: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327,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华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务设施及居住组团项目设计调整等1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华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务设施及居住组团项目设计调整

宜昌华港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对其开发的位于沿江大道与万达路交汇处的商务设施及居住组团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场地内通道,1#27层的功能定位,2#3#楼的外立面局部,裙楼的垂直交通设施、商业空间内部格局、内庭连廊等方面的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

二、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1意见,西陵区2017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核实,位于宜昌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及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西陵区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地块征收范围。

三、葛洲坝夷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选址意见书

葛洲坝夷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是市委、市政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鄂西生态旅游圈战略决策的重点项目。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号意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宜卫生计生函[2017]28号)的批复。该项目搬迁拟位于峡州大道地块,用地面积为22.33亩,规划指标容积率为0.6

会议研究认为:支持鄂西生态旅游设施重点项目,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同时要求启动《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四、前坪村村民安置房选址

为推进三峡旅游新区项目建设,需搬迁上前坪村村民住房,拟选址宜昌三峡旅游新区前坪村建设还建安置房。项目位于三峡风景区宜昌景区入口,宜莲公路以北、与嫘祖庙隔路相望,用地面积约59781.8平方米。依照《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鄂政函[2013]18号)、《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平湖区域、南津关小镇区域定位为旅游镇,主要承担旅游服务职能。但因将其划入风景名胜区范围,按照国家风景区有关管理要求,景区内严格禁止开发建设且土地不能出让,该区域开发改造受到限制。

经会议研究认为:一是考虑平湖区域、南津关小镇区域现状属于宜昌旧城区,亟待改造,城市总体规划中已将其纳入城市建设用地;二是由市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确定申请单位后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3号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规模59781.8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按控制在1.4以内。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东站物流园片区WJ09-IV-19号地块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东站物流园片WJ09-IV-19号地块规划意见,根据《东站物流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即居住用地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六、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山水华庭三期111415号楼,三期地下车库及3号配电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建筑单体及停车位、平面布局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七、宜昌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月星国际城A区地下室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

宜昌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局业务会[2017]009号纪要要求提供了月星国际城A区地下室和地面停车位调整方案。经核实,在满足消防和通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的地下停车位方案差17个停车位,调整方案拟在地面临城东大道一侧用地范围内设置地面停车位以满足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地面及地下室停车位调整布局方案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八、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长阳县龙舟坪镇隔河岩至点军区联棚乡国防公路项目的选址初审意见

长阳县龙舟坪镇隔河岩至点军区联棚乡国防公路推荐方案全长约25千米,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基宽8.5米,现申请办理选址初审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第二污水厂将军路配套泵站选址

泵站位于将军路南侧绿化带中,占用江南生态新城绿化用地,经协调,江南生态新城同意其建设泵站。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选址。

十、国网宜昌供电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国网宜昌供电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65月在伍家岗区胜利四路20号世纪花园小区开闭所旁安装10KV分支箱一台,占地面积6.74平方米,已完工投入使用。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建议在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后,罚款后保留使用。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张翼、曹开玉、覃远琳、王范荣、杨君、张江、杜春华、朱健、姚旺、郭华、李长进、杨瑞、刘遥遥、杜宪、高周洲、熊炎、周琪、李源、丁革强、詹书生、夏伟荣、韩郑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王范荣,用地科朱健、姚旺,市政科李长进、刘遥遥,法规科韩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