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9号
2017年3月17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沿江大道延伸段交汇处C地块方案变更等11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沿江大道延伸段交汇处C地块方案变更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沿江大道延伸段交汇处C地块方案已经我局批复,现该公司提出方案调整:将C10#和C13#楼由原来的2个单元、1梯2户调整为1个单元、1梯4户,C14#和C17#楼东北侧单元由1梯2户调整为1梯4户,建筑层数和风格均不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调整后方案的规划指标原则上应与原方案保持基本一致。
二、东站路与同强路交汇处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同强路交汇处,用地面积81007.71平方米。规划方案主要布置21栋4至33层的住宅楼、1层的沿街商业裙房和1所幼儿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平面布局和建筑风格。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优化方案总平面布局;二是优化建筑立面效果,特别是要处理好同强路与东站路交汇处的建筑形态和景观效果;三是要求在用地范围内预留部分挡土墙空间;四是沿街商业裙房不宜过长;方案按上述意见修改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三、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三峡枢纽多式联运体系宜昌港主城港区太平溪作业区一期码头及物流园工程的选址初审意见
拟建三峡枢纽多式联运体系宜昌港主城港区太平溪作业区一期码头及物流园工程是打造长江经济带,构建三峡翻坝综合运输体系的188体育平台节点工程。项目拟选址在太平溪镇,占地约942亩。
该项目于2016年8月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2016年11月2日,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48号)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及部门对项目选址及景观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论证,专家组原则同意选址方案意向。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项目选址位置,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做好与《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稿)及《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衔接,并按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48号)拟定程序办理。
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一中新校区片区配套绿道工程选址
宜昌市一中新校区配套绿道工程包含三区域,牌坊坡路段两区域,一中路一区域。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选址。
五、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驳岸、溢流坝工程;沙河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引水工程;道路工程)选址
为落实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改善沙河沿岸地带生态环境,经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规划选址研究范围,该项目各子项(驳岸、溢流坝工程;沙河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引水工程;道路工程)工程设计方案需报我局审批。经批复的子项工程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各项规划行政许可。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收储土地的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60号],拟对市港航局位于点军区五龙社区的一宗国有土地(宜昌市水上搜救中心暨三峡航运翻坝转运调度监控中心)进行收储,用地面积6313.63平方米。现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宗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依据《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同意收储。按此意见发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七、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申请办理选址
因伍家岗长江大桥和求雨台公园建设,市政府拟征收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位于艾家镇艾家村一组的艾家河疏浚船舶基地(划拨用地)14150㎡及位于伍家岗区共和村一组的物资仓库(出让用地)5068㎡,征收总面积约30亩。现申请置换至艾家镇港务集团码头下游。
根据市新区推进办会议纪要([2016]13号)及备忘录(备忘录[2017]7号),将基地与仓库合并面积置换,置换地块位于港务集团码头下游,置换面积3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码头用地,土地划拨。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同意按照市新区推进办会议纪要([2016]13号)及备忘录(备忘录[2017]7号)意见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用地面积30亩,容积率不大于1.01。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东站片区DZ-V-29、DZ-V-3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东站片区DZ-V-29、DZ-V-36号地块公共事业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图书展览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图书展览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分别办理DZ-V-29、DZ-V-3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九、宜昌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月星国际城A区地下室、开闭所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开闭所及地下室停车位数量符合规划要求,但部分地下停车位布局因结构风管、人行出入通道等原因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地下室停车位调整布局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1区208#楼规划变更
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1区208#楼,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拟将208#楼由7层修改为9层。方案修改后,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核实,建筑间距、日照影响及车位数量等符合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十一、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岛六号方案修改
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岛六号项目(包括A、B区低层住宅和C区高层住宅),方案已批复同意,其中A区低层住宅部分已竣工并经规划条件核实。现该公司应市场需求,拟将C区高层住宅户型进行修改。修改方案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核实,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方案,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张翼、王范荣、朱健、郭华、姚旺、赵建军、李长进、李源、高周洲、郑静怡、丁革强、周琪、刘遥遥、詹书生、屈婷婷、熊炎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郑静怡,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李长进、刘遥遥,伍家分局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