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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7号

日期:2017-03-15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33,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宜土储函[2017]33号)申请在白龙井路地块约6.87亩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按照《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建设用地未达到最小开发单元的要求,不得单独建设。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城乡路片区WJ011--02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根据局业务会议纪要(2016016号意见,我局于20164月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城乡路片区WJ011--02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出让地块用地面积15741.45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现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土地权属调查该出让地块中局部用地(约0.49亩)为火光村集体土地,特申请按扣除该部分村集体土地后用地范围重新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一是同意按照保护好现状山体的原则和扣除火光村集体土地后约15399 ㎡用地范围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建筑高度不宜超过80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二是原核发的宜市规让[20160017]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作废。

三、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辰心语A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布局及停车位等符合规划要求,主要变化为地下室人防出入口增设建筑遮盖和围护,主要用于防雨和防水,增加建筑面积18.43㎡(不计容)。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A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万寿老年颐养有限公司点军区养老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牌坊坡路。[2016]045号局业务会纪要:要求优化项目整体方案,方案日照、容积率等指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符合养老设施规范。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优化方案总平面布局;二是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及地下室的设置应满足规划要求。

五、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五龙三路(将军路—卷桥河二路)弱电管沟、渭河路(渭河三路—唐家湾路)弱电管沟的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五龙三路(将军路—卷桥河二路)弱电管沟工程、渭河路(渭河三路—唐家湾路)弱电管沟工程,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六、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办理营盘山公园选址

营盘山公园位于营盘山路东侧,现市园林局拟申请办理营盘山公园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最新调整控规核发该公园的研究范围。

七、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中建宜昌之星A地块电力线顶管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由于中建宜昌之星A地块建设工程用电需求增大,为完善用地需求,满足日后用电,现申请办理A地块电力线顶管建设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发定位图。同时要求中建三局就整体管线综合报方案审查。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山大道延伸段(桔城路-柏临河路)附属工程武警宜昌市支队打靶场还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东山大道延伸段占用武警宜昌市支队训练基地,并造成其现有打靶场不能使用,根据市政府,新区推进办与省武警总队协商意见,在武警宜昌支队原训练场上新建靶场,由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武警支队打靶场还建工程。现申请办理武警宜昌市支队靶场还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宜昌之星A地块总平面修改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建·宜昌之星A地块项目,现在建设过程中,该公司拟对原总平面布置的地面停车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局部修改,已委托设计单位修改了原总平面方案,修改方案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核实,停车位数量与原方案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十、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三期工程东区施工图变更

该项目位于松林路,三期工程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25-34#楼施工图按消防审查需变更,主要包括:增加风井,核心筒电梯前室部分墙体变更为栏杆等,变更后外部尺寸及立面风格不变,经咨询中心论证,变更后规模较原审批减少计容面积71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施工图变更,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一、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三期工程北区总图变更

该项目位于松林路,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变更,主要包括:在37#38#楼之间增加了两个门房,建筑面积为23.44平方米;取消了35#-39#楼南侧的室外楼梯,在原地下室文体活动中心西南侧增加了一个疏散楼梯作为北侧40#-44#楼的人行出入口。在羽毛球南侧增加了一个室外露台。经咨询中心论证,调整后指标符合规划要求,室外景观有所改善。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图变更,要求征求消防意见并公示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二、宜昌市老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市老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31115日在窑湾乡沙河村七组进行建设,违法建设面积合计1534.44平方米,其中钢架厂房1栋,面积985.8平方米,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食堂2层,面积464.46平方米;厕所1层,面积84.18平方米。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罚款后临时保留使用,规划建设需要时无偿拆除。

十三、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龙路居住项目方案审查

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的五龙路居住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路。设计方案布置了97层的住宅和1216-34层的高层住宅,地块东部布置了1所幼儿园,沿五龙路布置了临街商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要求优化建筑立面、塑造良好的道路景观。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张翼、夏伟荣、屈婷婷、杜宪、詹书生、刘君怡、王范荣、郭华、朱健、杨瑞、李源、赵建军、姚旺、周琪、韩郑、刘遥遥、郑静怡,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李长进、杨瑞、刘遥遥,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