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6号
017年2月24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伍家岗中心区位于沈家店路约242亩宗地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1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伍家岗中心区位于沈家店路约242亩宗地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储伍家岗中心区位于沈家店路约242亩土地,来函申请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城市总体规划该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宜府函[2016]102号)该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消防、市政、学校、绿地、城市道路等设施用地。其中BWJ-070515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0252.94平方米(约合75.4亩),容积率不大于2.2。
经会议研究,一是同意按照控规确定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原则,办理BWJ-070515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规划指标按照控规下达,公建配套服务设施按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宜昌市粮食局关于支持宜昌市三峡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宜昌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的函以及关于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新库用地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宜昌粮食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心粮油体系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4号)精神,为落实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现放心粮油全市一张网的目标,建成宜昌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基地,拟申请在三峡物流园周边选址建设宜昌市花艳粮食储备库新库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
经核实,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支持稻花香集团冲刺500亿产业集群有关问题的纪要([2015]7号)》,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项目拟选址地块为政府确定的三峡物流园扩展预留用地;二是《市政府关于研究解决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开发等项目建设问题的纪要([2015]19号)》,位于东站片区汉宜路原花艳粮食储备库需进行搬迁选址,局初步同意在东站物流园片区城乡路以北选址,用地面积约50亩,因各种原因未能落实。东站物流园片区控规确定两拟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物流仓储用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项目拟选址地块为市政府确定的三峡物流园扩展预留用地,不宜在此选址;二是建议市粮食局统筹考虑全市粮油储备、加工、粮油配送体系建设,合理确定体系规模和布局;三是原花艳粮食储备库搬迁选址可结合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项目统筹考虑,可选址共强村村级发展用地东侧。
三、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亚洲广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铺、公厕、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6]044号局业务会对该项目研究意见,要求建设单位缴清超容积率的出让土地价款和该社会公共停车场由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意见。目前,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西陵国土部门仅收缴了商铺部分的出让土地价款,对于未收缴地面机械停车库和公厕两部分出让土地价款的情况,国土部门的回函未说明交纳情况;二是城管委未出具意见,仅由宜昌市道路停车管理中心出具了回复意见。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由我局向西陵国土部门和城管委出具工作联系函。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宜土储函[2017]15号)申请在西陵区茶庵村(营盘山片区VI-1街区)地块重新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同意依照《宜昌市营盘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及宜府函〔2014〕4号的批复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征收范围包含该片区VI-1-5地块。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规划条件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西陵区绿萝路197号地块(朱明芳土地)规划条件告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询收储意见。
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东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性质为道路、居住用地。
六、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沙河综合整治(A1、A3-4、A5、A6、A10、A11、A12、B1-4、C1-3)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7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沙河片区(A1、A3-4、A5、A6、A10、A11、A12、B1-4、C1-3)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依照《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鄂政函[2013]18号)及相关规划,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A3-4、A5、A6、B1-4、C1-3)地块征收范围。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夜明珠路(宜姊路—港虹路)综合改造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西陵区和夷陵区的连接主干路网,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夜明珠路(宜姊路—港虹路)综合改造工程,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核发改造范围图。
八、宜昌邦达置业有限公司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夷陵大道与胜利四路交汇处。二○一六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同意方案总平面布局和方案一建筑单体风格,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将办公楼由原来的高层建筑调整为超高层建筑,层数由30层调整为40层等。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增加一套立面对比方案;二是优化方案总平面布局、建筑单体风格;三是建筑间距、建筑内部功能等内容应满足规划要求;四是优化停车位设置,在地下一层设置部分停车位;五是方案按上述意见修改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九、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西陵区唐家湾路与西陵二路延伸段交汇处,[2017]003号局业务会纪要:一是优化项目总体布局,进一步研究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特别要处理好沿街景观效果;二是停车位数量、建筑退距、建筑间距等指标应满足相关要求。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平面布局和建筑单体风格,同意停车位配建按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100平方米设置,进一步优化完善后提交规委会审议。
十、宜昌市建投商务大厦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体育场路与铁路桥交汇处北侧,用地面积13334平方米。建设单位提供两套规划建筑方案,方案一,由1栋高10层的主楼和4层裙房组成,临体育场路设置2个机动车出入口和1个人行出入口,建筑由两个方形体块构成;方案二,由1栋高10层局部6层的主楼和3层裙房组成,建筑主楼采用围合式布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风格,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地上建筑及地下室退距关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地下停车位的设置。
十一、宜昌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商业、仓储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商业、仓储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2017]004号局业务会同意,但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调整,临中南路的市场建筑底层临街面改为小开间的商铺。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城市沿街景观的需要,中南路临街面的商铺以大开间为宜。
十二、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由于临近本项目的轨道交通线路及站场的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先批准项目中C、D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申请,我局为此向市推进办征求意见。市推进办已回函明确意见。
经会议研究,根据市推进办的回复意见,同意在核实规划指标无误后先行批复C、D区设计方案。
十三、环城南路至献福路街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环城南路至献福路街区居住、商业、商务项目方案在二○一五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后进行了调整,包括将B1+B2地块的超高层住宅由原来的2栋调整为4栋,临学院街小学的商业裙楼由3层调整为2层等。
经会议研究,设计方案按规委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曹开玉、张江、刘君怡、覃远琳、詹书生、夏伟荣、王范荣、郭华、朱健、丁革强、杨瑞、李源、高周洲、赵建军、熊炎、姚旺、李长进、刘遥遥、郑静怡,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王范荣、郭华,用地科朱健、姚旺、郑静怡,市政科李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