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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5号

日期:2017-03-06 15:1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217,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王店居住项目方案审查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王店居住项目方案审查

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的巴王店居住项目位于点军区牌坊坡路-点军大道交汇处、奥体中心对面。设计方案按照2016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进行了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布局和立面,并进一步核对规划指标。

二、宜昌市天盟置业有限公司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中南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建设单位按照市规委会及局业务会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包括优化住宅建筑的屋顶部分和幼儿园立面等内容。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并要求现场公示,日照影响问题由伍家区政府负责协调。

三、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点军路(南站路-江南二路)道路工程选址

点军路(南站路-江南二路)标准红线宽40米,局部宽度46米,道路长度约1426米,该道路线型符合规划道路红线线型。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四、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牌坊坡路(将军路-南站路)道路工程选址

牌坊坡路(将军路-南站路)标准红线宽40米,局部宽度46米,道路长度约3850米,设隧道一处,隧道长340米,设桥梁两处,桥长各约170米及200米。其申请双十路口桥梁路段道路红线线型调整。

经会议研究,按原规划道路红线线型办理选址。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为进一步防治水污染,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需新增部分用地。关于长江岸坡,已取得市水利水电局书面回复意见。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六、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共和盛源商贸广场

201510月,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取得了位于花溪路的村级留用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5)092号),规划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

现该村拟开发建设商贸广场,经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该村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自主开发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建设,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初步方案设计,主要为商业零售、餐饮、办公和酒店,低层和多层建筑为主,方案总建筑面积63069.14㎡,容积率0.962,建筑密度37.12%,绿地率16.8%,停车位536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村建设商贸广场,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七、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小型航空器应急起降场方案

依据《宜昌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及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及发改部门项目备案证,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在江南院区设置小型航空器应急起降场。项目总用地1500平方米,其中直升机库为1层,建筑面积34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八、宜昌市妇幼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市儿童医院一期项目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已审批一期方案,宜昌市妇幼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方案变更。主要包括:综合楼由13层调整为15层,后勤楼由4层调整到5层,外观及定位不变,经咨询中心论证,调整后规模超出出让条件4953.43平方米,停车位差100个。建设单位申请提高容积率指标,停车位在二期规划中满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变更,同时要求:一、超出让条件面积由建设单位向市国土局缴纳土地价款;二、停车位不足在二期用地内解决;三、一期竣工前完成对二期用地内的房屋拆迁。调整后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九、伍家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核实邮电新村地块征收范围

伍家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核实邮电新村地块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曹开玉、张江、刘君怡、杜春华、张翼、杨君、詹书生、夏伟荣、王范荣、郭华、朱健、丁革强、熊炎、杨瑞、李源、高周洲、李长进、刘遥遥、郑静怡,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李长进、刘遥遥,用地科郑静怡,伍家分局熊炎、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