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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2号

日期:2017-02-08 15:1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113,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天海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等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天海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三路,总用地面积27999.93平方米,规划分为2个片区,综合教学区(含1组高5层的教学、实训楼)和配套生活区(含34层教工宿舍、14层学生宿舍、12层专家楼和13层专家楼)。方案沿规划五龙三路、地块南侧规划道路各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妥善解决高压线问题;二是优化方案总平面布局和立面效果;三是建筑日照、间距等指标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四是方案建设规模及内容应符合发改委批复。

二、宜昌江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项目(碧桂园御园二期)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2016年第32号局业务会纪要:同意该项目方案,可先审批部分住宅单体方案;要求就北侧滨水地段挡土墙的设置等问题征求水利部门意见。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并取得了水利部门批复。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

三、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南站路(江南二路-五龙三路)道路工程选址

南站路(江南二路-五龙三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44米,局部57米,设置两处隧道(双溪隧道、谢家台隧道)。该道路线型局部占用城市建设用地及永久性保护山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处理好与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江南·URD C区配电房

在建设江南·URD C区的过程中,电力部门对供电负荷进行了重新核实,对C区配电房的位置和面积均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78#配电房由该地块南侧调整至东北侧,80#81#82#配电房均对建筑面积进行了局部调整,调整后配电房的间距和该地块的建筑容量等均满足出让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申请,并按照规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变更相关的规划许可。

五、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新华广场A01A02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已办理规划许可证,在建中,建设单位申请方案变更。主要包括:主体进深减少0.1米,对A02办公部分4-8层平面调整,局部商业改为办公,分隔有变化,标准层每间办公室增设卫生间,公共卫生间改为储藏间。A01A02及临街商业体外立面调整为与A01风格更统一一致。经咨询中心论证,方案调整后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均较原审批方案有减少,符合出让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调整,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办理。

六、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方案审查

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方案按照二○一六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进行了优化,主体高度不低于150米的超高层由原来的2栋调整为3栋(主体高度不低于200米的建筑仍为1栋),优化调整后方案的商业建筑规模降低为约13万平方米。

会议认为,项目的商业建筑规模按程序上报予以确认;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提出的建筑总规模控制与宜昌新区推进办签订的招商协议要求一致;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应进一步与城市轨道交通等进行综合考虑,地下停车建议设置三层。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刘晓华、艾长征、曹开玉、张江、刘君怡、杜春华、杨君、夏伟荣、熊炎、姚旺、王范荣、郭华、赵建军、李源、高周洲、杨瑞、刘遥遥、郑静怡,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王范荣、郭华,市政科杨瑞,点军分局赵建军,伍家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