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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01号

日期:2017-02-08 15: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16,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伍家岗区消防中队迁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伍家岗区消防中队迁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伍家岗区消防中队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6]404号)》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核实,拟选址位置位于伍家岗中心区沈家店路以东,用地面积4046.6平方米,控规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消防用地性质,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5%的规划指标向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科技馆、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市科技馆、档案馆新馆建设规模向我局来函,定点联系单中市科技馆用地面积16848.53平方米,市档案馆新馆用地面积10043.52平方米。经核实,两馆用地规模与控规用地指标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发改委联系单中用地规模向市发改委出具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三、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艳路供水管道建设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东艳路周边用水,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拟在东艳路(同强路至益乡路段)实施供水管道安装工程,全长约800米,管径DN150-DN300。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覃远琳、曹开玉、张江、刘君怡、杜春华、熊炎、杜宪、姚旺、王范荣、李长进、杨瑞,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市政科李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