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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44号

日期:2017-01-05 09:3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129,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我局于2013年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了位于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30011]号)。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城东金融广场项目有关问题的纪要》[(2016)67],拟重新启动该项目用地公开挂牌出让,现向我局来函申请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201641号局业务会议纪要,现市铁路办已就高铁线型及建筑退距等问题向我局回复书面意见。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照规划郑万铁路联络线右线后退15米划定用地范围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原核发的宜市规让函[20130011]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收回作废;二是根据控规和2014年第一次规委会审定同意方案,新划定A地块拟按商业用地性质办理,总计容建筑规模与原条件一致,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15%;三是新划定A地块内建筑与西侧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四是停车位设置方式以地下停车为主,取消居住用地套型比例,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二、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岛610A1A34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龙岛610A1A34号楼建筑单体、环境等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主要问题地面停车位位置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对项目总平面变更进行公示;二是公示无异议后,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A1A34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月亮湾9101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清江月亮湾91013号楼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主要问题是建筑单体外墙厚较方案增加5公分,核实共增加计容建筑面积73.91㎡。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项目计容面积总体平衡,对本次核实增加的计容面积在后期住宅项目中核减;二是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9101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辰心语A1A4E3E6号楼、E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东辰心语A1A4E3E6号楼、E区地下室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主要问题是地面部分停车位未按照审批方案实施。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由分局按程序对本项目规划总平面进行变更和公示;二是同意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A1A4E3E6号楼、E区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三峡华科城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拟选址巴王店片区点军大道与站前一路交汇处,规划用地面积723亩。宜昌市政府《关于研究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的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华科科创城项目由宜昌国投集团牵头。依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拟选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等;依据《宜昌市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选地块用地性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环卫用地、公园绿地、农林用地及水域用地等。

经会议研究认为,项目规划的用地性质与片区控规的用地性质不符,为落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支持该项目顺利推进,由新区推进办来函申请对片区控规进行调整。

六、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亚洲广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铺、公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铺、公厕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单位没有缴纳方案超容积率出让土地价款。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建设单位缴清超容积率的出让土地价款;二是该社会公共停车场由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意见。待上述事项完善后,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七、宜昌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环城南路片区A地块项目总平面及地下一层局部停车位停车方式的方案调整”

该公司拟申请“环城南路片区A地块项目总平面及地下一层局部停车位停车方式的方案调整”,并作如下调整一是在临人社局宿舍一侧新增两个箱变。二是临宜昌联通及人社局宿舍等2处增建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监控室等配套用房。三是地下一层局部停车位停车方式由机械车位改为普通车位(地下停车位数量最终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为准)。

经会议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由分局审核容积率等要求后对项目总平面及地下一层局部停车位停车方式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手续。

八、宜昌哇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服务业和居住项目方案审查

项目方案按照二○一六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进行了优化,包括调整了住宅和幼儿园的布局,临同强路留出10米宽的绿化带,原方案西北侧临近大型商业体的2栋超高层写字楼调整为3栋(方案一:由西向东层数依次为46层、42层、38层,方案二全部为42层),大型商业体临城东大道外墙调整为弧线形外墙等。调整后的方案还存在建筑退让与间距等问题。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的布局和风格,并按照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和规委会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

 九、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方案审查

项目方案按照二○一六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进行了优化。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调整方案布局和建筑风格;按照该片区的空间景观需求控制低层和多层建筑高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杨君、刘君怡、曹开玉、杜春华、张江、王范荣、姚旺、蔡梦雪、詹书生、屈婷婷、丁革强、高周洲、郭华、杜宪、周琪、熊炎、郑静怡、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郑静怡,建工科王范荣,西陵分局杜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