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39号
2016年11月4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的函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点军区(太平村)2016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用于仓储项目建设。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位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意按照仓储、城市道路及绿地用地的性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二、点军分局关于点军区教育局五龙小学选址情况通报
五龙小学拟选位置位于点军区五龙路,用地面积17965.12平方米。点军分局依据五龙控规办理五龙小学选址。选址用地范围与控规性质相符(中小学用地),与我局办理的2013年点军批次用地边界一致。
三、点军分局关于核发点军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选址通报
点军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核发建设该中心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选址位于五龙三路与点军路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为3974.71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大于6500平方米(含地下室),拟核发该地块选址。
四、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峡州大道,申报5#--8#楼高层建筑规划验收。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该工程总平面布局较审批方案局部有调整,一是临山城路一侧地面根据电力部门要求设置两处配电房;二是因低层建筑地下空间开挖,居住组团内部规划道路向4#、5#楼偏移,导致临4#楼至5#楼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总平面方案调整后按程序公示;二是低层建筑建设后,按原规划道路进行建设,恢复原停车位;三是同意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规模总体平衡,由分局补办配电房规划手续;同意办理办理5#--8#楼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沙河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黄河路北侧沙河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
六、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宜昌市第四水厂备用水源取水泵站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第四水厂目前以官庄水库为水源,为保障供水安全,在官庄水库原水管故障或检修时,可取用运河水做为四水厂的原水,拟在运河边新增取水泵站。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七、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何家坡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实施点军变电站至何家坡变电站的110Kv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14公里,线路路由主要为现状高压走廊。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对线路方案进一步优化。
八、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合东路和金龙路的弱电管沟选址意见书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合东路、金龙路(城东大道—中南一路)的弱电管沟选址意见书,金龙路(城东大道—中南一路)弱电管沟长约1560米,合东路弱电管沟长约650米。管位均为道路施工图确定的位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站垃圾转运站、江南大道垃圾转运站方案审查
江南大道垃圾转运站方案中的转运车间建筑面积为212.4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为13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为42平方米,建筑风格为徽派风格。东站垃圾转运站方案中的转运车间建筑面积为194.8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为13.2平方米,建筑风格为现代风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转运车间周边应种植乔木,做好绿化隔离防护措施。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覃远琳、曹开玉、刘君怡、张江、赵建军、杜宪、朱健、姚旺、郑静怡、蔡梦雪、李长进、杨瑞、刘遥遥、韩郑、高周洲、熊炎、丁革强、王范荣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市政科李长进、杨瑞,点军分局赵建军、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