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37号
2016年10月24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东站物流中心临时招商中心方案审查等10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东站物流中心临时招商中心方案审查
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东站物流中心方案已经市规委会会议研究。现因招商需要,建设单位申请临时招商中心方案审查。招商中心拟建位置为同强路与东艳路交汇处,方案设计为三层,占地1023.9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3697.79平方米。经规划咨询部门核算,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定要求。建筑外观与物流中心建筑风格一致。拟建地上空有高压线穿过。建设单位与送变电公司已就迁移事项签订了合同。建设单位承诺招商工作完成后对该招商中心自行无偿拆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临时招商中心方案。与东站物流中心方案同时申报,临时建筑由伍家岗分局审批。
二、宜昌市众创中心游乐园方案变更
2016年4月,我局批复了该游乐园设计方案。现申请方案变更,包括扩大配套用房建设规模、建筑位置东移、停车场减小、增设一座配电房等。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2628.19平方米,建筑密度增加0.7%,绿地率减少1.3%,停车位减少13个。
会议认为,方案调整应以确保设计品质为前提,建筑面积应按照相关规范确定,体量及面积不应过大,停车位不得减少,优化配电房位置。
三、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办理中南一路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
中南一路垃圾转运站位于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为1680.7平方米,与控规用地性质及面积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
四、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期方案
该小区整体方案经2014年第三次规委会研究同意整体方案及规模。二期方案有以下变化:1、商业楼均由3F降为2F; 2、部分住宅户型及外轮廓略有调整;3、增加部分地下车库。调整后方案各项指标均满足选址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区2016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16批次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该三个地块均在伍家工业园拓展区,为伍家岗区范围内未征土地,面积约42公顷,经核对总体规划及控规,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北侧两地块按工业用地性质办理批次用地。
六、湖北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城中半岛项目三期方案
湖北新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柏临河路城中半岛项目,2014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一、二期已审批在建中,现申报三期规划方案,共包括5栋高层住宅,1栋菜市场及配套用房。本次方案与规委会通过方案布局、建筑风格一致,住宅户型按二期方案有所调整,总平面图与二期统一设计。经咨询中心对城中半岛项目总体核算,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城中半岛三期方案,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七、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依山郡项目27#方案调整
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城东大道依山郡项目,2012年第四次市规划委员会原则同意方案规划布局,一、二期已审批在建中,现申请对27#低层住宅方案调整。经咨询中心论证,计容面积由3133平方米减少为1328平方米,间距采光等符合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依山郡项目27#方案调整,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八、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认征收红线范围的函
根据马旭明市长在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认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的征收红线符合城市规划,按此意见回复。
九、宜昌慈馨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居住组团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施工图办理过规划变更手续,后核实建设单位仍按原审批的施工图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是总平面布局中停车位位置及数量有变化,场地内绿化较审批方案有局部调整。
经会议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恢复临街商业门前绿化,按程序对总平面车位、绿化调整进行公示;二是由分局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上述手续完善后同意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居住组团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尚玲珑7、11、12、1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清江·尚玲珑7、11、12、1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张翼、覃远琳、刘君怡、杜春华、张江、詹书生、赵建军、屈婷婷、朱健、姚旺、蔡梦雪、杨瑞、李源、熊炎、周琪、丁革强、王范荣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蔡梦雪,市政科杨瑞,伍家岗分局李源、熊炎、周琪,点军分局丁革强,建工科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