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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34号

日期:2016-10-25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926,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道路工程选址1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道路工程选址

江城大道下段起点为夷桥路,止点为宜昌长江公路大桥。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主线路基宽30m,双向六车道;在艾家镇段沿主线北侧设置单向两车道辅道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该段道路总宽45m。现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道路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项目选址。要求优化线型,保护荆门山自然景观。

二、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锦江大道、陈家堰湾南路、晨光路道路工程选址

锦江大道起点为石溪路,止点为东湖大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陈家堰湾南路起点为峡州大道,止点为东湖大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晨光路起点为明珠路,止点为马兰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项目选址。

三、宜昌市水文局申请办理城市水文站项目选址

宜昌市水文局拟建设12处城市水文站点,包含水文气象综合站3处,低洼积水路段水位站5处,LED水文引导屏1处,河道水文站3处。

经会议研究,水文站方案及位置进一步优化后予以办理。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临时设置公交候车亭

因西陵二路快速路道路工程的建设,原设置在西陵二路道路两侧的公交候车亭需临时迁移,现市城投公司申请将西陵二路上的公交站候车亭临时设置在夷陵大道部分公交站台处。

经会议研究,公交候车亭需选择适当站点进行临时设置。

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中南路10千伏电力线安装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中南路周边项目用电,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中南路(城东大道至东辰二号段)实施10千伏电缆线安装。其中,中南路西侧约50米的新建电缆沟需开挖人行道,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不得破坏其他地下管线,建成后及时进行恢复。

六、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桔城路新增环网柜的选址意见书

为保障桔城路周边用电,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桔城路公汽停车场附近新增5C环网柜1台,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进一步优化拟选址位置。

七、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绿萝路小学扩建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绿萝路小学扩建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办理。

八、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古佛寺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办理。

九、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云集天成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云集天成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办理。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西陵区2016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的西陵区2016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会议研究,根据宜府函[2014]182号批复的《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意按商业服务业设施、交通设施、道路、绿地用地性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西陵区2016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项目的西陵区2016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拟在窑湾乡东山村建设养老服务项目及村民安置房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服务广大老年健康的需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二是核对村民安置房建设规模后。核发养老服务项目的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十二、关于布耐德(宜昌)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暨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基地项目规划选址问题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暨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基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布耐德(宜昌)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暨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基地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等相关文件,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项目名称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暨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基地项目、用地性质为特殊教育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向布耐德(宜昌)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时选址意见书中明确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停车位配建标准等待方案审定时确定。

十三、点军区巴王店、卷桥河片区控规动态更新

为落实城市生态发展理念,市住建部门在组织点军区部分道路实施时,结合山形地势对局部线型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结合卷桥河片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实施情况及老年大学等相关公益性项目落地情况,涉及巴王店、卷桥河片区控规需进行更新。编制科将上述情况提交会议研究,拟启动点军区巴王店、卷桥河片区控规动态更新程序。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点军巴王店片区、卷桥河片区控规动态更新程序。

十四、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佳和家园一期方案局部调整

佳和家园拟建位置位于点军区紫阳村与李家河村交界处。该项目一期方案已经规委会审查通过,其中住宅部分主体工程均已开工建设,商业、综合楼尚未审批。现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报佳和家园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1#2#社区服务楼、1#2#商业楼及商业地下室调整,调整后商业建筑面积6982.57平方米,社区服务楼建筑面积22336.47平方米,商业地下室建筑面积18962.07平方米。调整方案风格与原规委会通过方案风格一致,仅在建设规模上有所缩减,1#2#商业楼由原3层降为2层,2#社区服务楼由原15层降为8层。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十五、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片区B-WJ091005B-WJ091006B-WJ091118三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为推进宜昌新区开发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东站片区B-WJ091005B-WJ091006B-WJ091118三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东站片区B-WJ091005B-WJ091006B-WJ0911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市政府宜府函[2016]79号批复,B-WJ091005地块规划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17380.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5B-WJ091006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1997.3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35B-WJ091118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2822.1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0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控规指标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B-WJ091005B-WJ091006地块交界处各自后退预留4.5米用地,以保证9米宽的开放性公共通道,并与西侧山体公园连接贯通;三是配套幼儿园规模按六班控制,菜市场按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规模控制。

十六、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同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村级发展用地和村民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同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村级发展用地和村民安置房三期选址,现市新区推进办、伍家岗区政府出具了书面意见。本次共同村拟选址村级发展用地和村民安置房三期位置位于东站物流园片区桔乡路、东站路和共同西路围合地块,总用地面积266.23亩(其中村民安置房50亩,临东站路选址,村级发展用地216.23亩)。

经会议研究,一是同意按照仓储用地性质,容积率不大于1.0向共同村村民委员会办理216.23亩村级发展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是同意按照居住用地性质,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的规划指标,项目要求配套设置文体、医疗、养老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按此意见向共同村村民委员会办理50亩村民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是根据新区推进办宜新办函[2016]168号文件精神,今后共同村村级留用地不足部分不再给予安排。

十七、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村级发展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办理45.34亩村级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拟选址地块用地于201481日向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拟选址地块出让土地条件(宜市规让函[20140096]号)。

经会议研究,根据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2016]29号会议纪要精神,同意按照仓储用地性质,容积率不大于1.0向共谊村村民委员会办理45.34亩村级发展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项目名称为仓储项目(村级留用地),同时收回原核发的宜市规让函[20140096]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原件及附件附图作废。

 

十八、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宜城春晓13号住宅及46号商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本次申请核实的中交·宜城春晓13号住宅单体符合规划要求。46号商铺较施工图略有变化:即4号商铺4号铺位及6号商铺34号铺位各增加一个内部楼梯,测绘报告计容面积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商铺规划变更手续后按核实面积办理13号住宅及46号商铺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九、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置换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点军区天然气储配站加气站建设兴立公司龙盘湖土地置换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4号)精神,征求龙盘湖马家湾30亩国有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龙盘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及水域。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规划用地性质,即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及水域向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曹开玉、覃远琳、张翼、刘君怡、詹书生、张江、赵建军、朱健、杜宪、姚旺、李长进、杨瑞、韩郑、蔡梦雪、刘义海、苏蓉、丁革强、高周洲、周琪、熊炎、王范荣等。市纪委驻市住建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向安静列席会议。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科杨瑞、李长进,用地科朱健、姚旺、蔡梦雪,编制科刘义海,点军分局丁革强,建工科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