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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32号

日期:2016-09-18 16:5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92,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龙盘湖片区LPH-II-1221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7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核发龙盘湖片区LPH-II-1221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为推进宜昌新区开发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龙盘湖片区LPH-II-1221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其中LPH-II-12地块用地面积18133.34平方米,LPH-II-21地块用地面积13534.70平方米(含控规中规划的部分城市道路用地)。根据《宜昌市龙盘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述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指标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城乡路加油站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本次申请核实的城乡路加油站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兴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兴国际花园B16号楼、地下室、配套用房及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本次申请核实的中兴国际花园B16号楼、地下室、配套用房及配电房及停车位数量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核实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山水置业有限公司山水华庭二期4591216号楼、地下车库二期及25号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本次申请核实的水华庭二期4591216号楼及25号配电房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施工图较方案略有变化:因外墙尺寸、雨棚及底层商业进深变化,核实计容面积较审批减少6.2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核实面积办理4591216号楼、地下车库二期及25号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点军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申请按商业用地性质办理点军区桥边镇天王寺村约50亩集体土地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拟申请地块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

经会议研究:一是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的文件精神,支持乡村旅游建设;二是乡村旅游纳入城乡用地范畴管理,不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三是需对天王谷生态乐园旅游区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精简和优化,并按《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六、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沙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沙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3m3/d

根据2015724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项目选址。

七、宜昌江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住项目(碧桂园御园二期)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建设单位对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包括停车位的布置等内容)。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可先审批部分住宅单体方案;要求就北侧滨水地段挡土墙的设置等问题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曹开玉、杜春华、杨君、覃远琳、刘君怡、张江、张翼、詹书生、姚旺、朱健、杨成燕、屈婷婷、高周洲、王范荣、蔡梦雪、杜宪、丁革强、杨瑞、郭华、李长进、李源、周琪、韩郑、苏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市政科杨瑞,建工科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