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30号

日期:2016-09-06 14:5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819,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城东十号地块18号楼、幼儿园、商业及南北区地下车库、配电房、门房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等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城东十号地块18号楼、幼儿园、商业及南北区地下车库、配电房、门房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未缴纳配电房超容积率出让土地价款;二是增加门房两处,核实增加计容面积14.45㎡;三是建筑单体施工图较方案局部有变化,共计增加计容面积209.56㎡。

经会议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向国土部门出具18号楼及门房超容积率工作联系函;二是要求建设单位补缴全部超容积率出让土地价款后由分局补办配电房、门房规划手续;三是同意按核实面积先行办理18号楼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补缴出让土地价款后再办理其它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点军区交警大队朱市街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选址

因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点军大队朱市街中队办公场所已拆迁,现市交警大队点军朱市街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市发改部门已批复项目建议书,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0平方米,拟选位置位于点军区点军街办范家湖村,规划道路点军路南侧,卷桥河五路西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拟选址位置。

三、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根据二○一五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对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包括公厕等功能用房的还建安排、地下室范围的修改等内容)。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杜春华、张翼、覃远琳、曹开玉、姚旺、杨瑞、朱健、李长进、丁革强、韩郑、高周洲、蔡梦雪、屈婷婷。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建工科郭华,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