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27号
2016年7月29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巴王店11-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等4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巴王店11-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巴王店11-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该地块已办理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根据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面积为4200.2平方米(6.3亩),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容积率不大于0.3、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的规划指标办理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核发南站74-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南站片区74-2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该地块已办理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该地块用地面积为79206.29平方米(118.81亩),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批发市场用地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15%;商业以及公共建筑停车位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置,其中应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地面公共停车场。
三、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青少年宫扩大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青少年宫扩大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办理。
四、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沙河综合整治A-7、A-8、A-9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位于黄河路北侧沙河综合整治A-7、A-8、A-9地块征收范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区房屋征收办的范围办理。
会议还研究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业务问题,会议从法律、政策层面和参照其他城市经验,从8月1日起同意取消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杜春华、覃远琳、张江、曹开玉、杨君、刘君怡、赵建军、姚旺、李长进、丁革强、杨瑞、蔡梦雪、高周洲、杜宪、王范荣、朱健、屈婷婷、郭华。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蔡梦雪、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