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23号

日期:2016-07-18 08:3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71,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沿江大道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等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沿江大道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我局于200911月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位于伍家岗区沿江片区沿江大道、夷陵大道和中南路围合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因该条件过期失效,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周边已核发地块情况,本次核发出让条件地块用地面积22516.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

经会议研究,同意申请地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25%;要求配套设置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增加绿色建筑等内容,按此意见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重新核发南站80号、81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核发点军区南站片区80号、81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仓储用地核发该两宗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建筑层数为低、多层。

三、湖北朝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区牛轧坪村三宗土地的选址意见书

湖北朝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点军区牛轧坪村三宗土地的土地证,拟开发建设三峡休闲旅游度假村,现申请办理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和《三峡旅游新区总体规划》,该三宗土地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议土地部门收储。

 

四、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发展大道69号无证建设房屋二处,违法建筑面积经测量为5982.12平方米,主体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我局核实,宜昌住邦建材有限公司建设上述房屋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其用地西侧存在私自搭建的临时仓库。

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该项目向我局来函,西陵区政府签署意见,请我局予以支持。经会议研究:一、考虑到该项目为西陵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不超过该地块容积率的情况下,同意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罚款后补办手续;二、由建设单位作出在拆除用地西侧存在私自搭建的临时仓库后方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五、袁晓霞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袁晓霞在宜昌市中南路东辰壹号御景D栋一层商铺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二处,违法建筑面积经测量为202.9平方米,主体已完工。

经我局核实,袁晓霞的建设行为属对房屋的内部装修,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其行为处理应由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决定。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此案卷退回市城管执法局。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张翼、杨君、覃远琳、杜春华、张江、曹开玉、刘君怡、夏伟荣、姚旺、李长进、丁革强、赵建军、詹书生、杨瑞、屈婷婷、韩郑、杜宪、王范荣、蔡梦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蔡梦雪,法规科韩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