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06-08-24 09:2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为规范城市规划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完善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公正、民主、廉洁,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规划公示的目标
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城市规划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领导,成立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家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玲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文翰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肇君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周红兵 局办公室主任
聂 锋 规划编制科科长
唐 钢 建筑工程科科长
闫 晓 市政工程科科长
谭道明 综合科科长
胡高生 规划监督科科长
覃远林 点军分局局长
张 翼 葛洲坝规划管理所所长
钟鸿锦 西陵开发区规划管理所所长
徐 武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建新、周红兵、胡高生、刘晓华、艾长征、吕斌、周刚组成,负责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的协调和具体实施。张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市规划公示的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2、批前或批后的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3、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
4、法律法规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
6、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
7、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四、城市规划公示的方式
1、固定场所公示。在夷陵广场公示栏和建设现场公示牌进行公示。
2、新闻媒体公示。通过《宜昌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和宜昌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3、信息网络公示。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宜昌城市规划网站进行公示,以宜昌城市规划网站公示为主。
4、其他方式公示。通过发布公告、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进行公示。
五、城市规划公示工作要求
1、城市规划公示工作是规划效能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局机关各科室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向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公示资料。
2、局机关各科室和派出机构要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公示资料的整理、审查和网站后台维护工作;局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负责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规划监督科会同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示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网站公示信息的发布由局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和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人员负责;新闻媒体、公示栏公示信息的发布由局办公室负责;建设现场公示牌公示信息的发布由经办许可项目的科室或派出机构负责;其它公示方式信息发布按相关规定办理。
4、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把审查关,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性。
5、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不同类型公示内容,制定具体的公示办法,报局城市规划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颁布执行。
6、要落实公示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信息中心要完善网站安全措施,保证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二是逐步开发网上受理申请和办理相关业务的功能。三是要落实公示经费。要在年初的资金安排计划中统一考虑。
7、建立城市规划工作通报和检查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