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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地质险情及时预警并成功避险 秭归1人1集体获市级奖励

日期:2024-08-17 15:16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8月16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赴秭归县,为发现滑坡地质险情及时预警,成功避免人员伤亡的沙镇溪镇三星店村地灾监测员张家红(个人)和归州镇贾家店村村民乔能浮、向琼(集体)分别送去20000元和8000元奖励。

  今年7月9日20时30分,沙镇溪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张家红在巡查时发现,其屋前的香山路局部道路开裂,立即上报村委会。镇政府、村委会于当天23时许连夜提前避险撤离74户206人,并封闭管控险区道路。7月10日11时许,该处发生滑坡灾害,方量约23万立方米,因提前避险撤离74户206人,无人员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今年7月17日8时左右,归州镇贾家店村村民乔能浮、向琼发现贾家店村辖区内村道五高路路面拱起,立即警觉可能发生滑坡灾害,就呼喊险区内劳作的4位村民及时撤离,并上报村委会、镇政府及镇自然资源所。7月17日8时40分,该处(小地名:湾水田)发生滑坡整体滑动,方量约80万立方米,滑坡区内无人员居住,险区人员成功避险。

  《宜昌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办法》规定: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0人(含)以上的事件,认定为一级奖励,奖金额度为个人奖励2万元、单位(集体)奖励3万元;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事件,认定为二级奖励,奖励额度为个人奖励1万元、单位(集体)奖励1.5万元;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认定为三级奖励,奖金额度为个人奖励5000元、单位(集体)奖励8000元。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人以下的事件,由县级实施奖励。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邓永煌介绍,根据规定,对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并成功避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奖励,主要是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因灾伤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