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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弹性规划管控 全力支持危旧房“拆旧建新”

日期:2024-05-10 09:2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当前,我市城市建设已逐步从增量为主转变成增存并重,老旧城区面临房屋安全隐患多、功能缺失、人居环境差等诸多现实问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任务较重,亟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和政策供给。

  为加快推进我市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旧改和城市更新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已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研究论证葛洲坝片区更新设计方案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强化危旧房改造试点项目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的若干措施(一)》,从简化流程、优化规划指标、加强用地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赋能,确保危旧改工作既能解决民生问题,又能支撑城市发展目标的空间资源配给。

  为最大限度保障住户及相邻人居住权益,努力实现低成本、优配套的收支平衡,同时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效减轻财政资金压力,保障改造项目落实落地,《关于强化危旧房改造试点项目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的若干措施(一)》将危旧改项目与城市商品房、安置房等区别开来,避免规划指标“一刀切”,采取“刚性+弹性管控”的技术手段,以“满足安全、因地制宜、优于现状”为原则,适度放宽危旧改拆除重建项目的建筑高度、间距、退让、日照和停车等规划指标。原则上容积率不得超过3.0,建筑限高不得超过80米,允许按不低于0.5辆/户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建筑间距和退用地边界一般按照不低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标准0.7倍控制。

  同时,优化危旧改项目工作流程和供地方式,一是串联改并联,将项目前期研究与控规修改同步开展同步报审报批,压缩审批时间近30天。二是补齐基本居住功能(增加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完善配套(增加门房、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等)纳入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建设完成后即可由辖区政府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三是推行预供地制度,用地意向单位通过用地预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征收形成“净地”后再按正常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带方案挂牌方式供地,意向单位兜底竞买,保障了市场充分竞争,降低了土地流拍风险。

  该政策的出台有力推动了中心城区危旧房“拆旧建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实际需求,持续探索优化规划用地支持政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让群众安居,让城市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