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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滨江地区风貌管控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日期:2024-01-02 18:4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为推动《宜昌滨江地区风貌管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努力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宜昌市滨江地区风貌管控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风貌格局、管控要求、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其他六个章节:总则部分,主要阐述《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管控目标和适用范围。其中,适用范围指城西高速、松湖路、峡州大道、沪蓉高速、沪渝高速、翻坝高速、江南二路、江南翻坝铁路所围合区域,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风貌格局部分,主要阐述保护城边绿楔、保护城中山体、保护江心洲岛、开放郊野公园、保持组团布局、管控望山通廊和保护文化地区等城市总体风貌格局保护与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部分,主要阐述具体规划建设管控要求,包括北岸控密度、南岸控高度、滨江控宽度以及城市更新项目和新建地区规划建设。职责分工部分,主要结合《规划》中关于专项行动相关内容,确定部门职责,明确风貌管控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类责任主体及分工。实施监督部分,主要明确风貌管控实施监督主体,及实施过程中关于评估修改、公众参与的相关要求。此外《实施办法》还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及有效期进行了明确。

  《实施办法》将对宜昌滨江地区规划建设行为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保护和彰显“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城市风貌。

  附件:《宜昌市滨江地区风貌管控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