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项目落地,湖北省“自然资源十条”出炉!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10条措施,从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用地审批提质增效、项目包保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服务,千方百计推动项目落地。
一是优化留足发展空间。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在明确具体选址和规模的情况下,加大争取核减力度,优化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预留通道。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区范围内,因农村道路、沟渠、农村居民还建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按不超过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0%的比例,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二是全额统筹用地指标。更新存量建设用地“招商地图”,实行“云上选地、供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规模指标和计划指标先行预支,全额保障。急需动工建设的地方民生项目,市县补充耕地指标暂时难以落实、且当地有偿还能力的,可申请借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三是全面保障用矿需求。继续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对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石料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允许建设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石料直接用于本工程建设,无需办理采矿许可。
四是创新土地配置方式。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鼓励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农业十大产业链等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对使用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项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是持续推进审批提速增效。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开通用地审批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除原则性问题外,允许“边组边审,容缺受理”。涉及压覆188体育平台矿产资源补偿短期内确实难以协商一致的,在建设单位说明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所在地人民政府承诺做好压矿补偿协调的前提下,可先行办理用地审查手续,在协议签订、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后发放用地批文。
六是大力降低企业用地用房成本。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2年内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需交纳的土地租金可延期至6个月内缴清;租赁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不超过12个月的土地租金。
七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广水电气一体化过户,提升网办覆盖面和便利度。设置企业绿色专窗,对涉及重点项目不动产登记“特事特办”,加快办结,推动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一个环节、90分钟”办结。
八是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自然资源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可以同步编制,在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下,可以一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可以赋予社会投资者一定比例耕地占补、增减挂钩等专属指标,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基于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北斗差分服务,推进5G工业互联网与北斗融合应用。
九是实行重大项目包保服务。建立厅领导包联服务重大项目责任清单,实行一个包联领导、一个牵头处室、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服务方案、一本工作台账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精准发力,落实落细重点项目用地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用地单位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全链条、点对点跟踪协调解决问题。
十是守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强化耕地保护,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守好粮食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行项目用地及时预警、尽早提醒、提前处置机制,服务项目依法依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