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不动产登记费,为宜昌小微企业助力赋能!
日期:2022-05-25 17:3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要求,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严格落实国家、部、省有关减税降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到目前为止,已为2978家小微企业办理登记费减免108.2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按要求实行了减免,确保纾困惠企减免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应免尽免。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对承诺属于小微企业的,按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要求予以免收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非小微企业或者已作出告知,但企业不愿作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是广泛宣传。在办事大厅公示、制作并摆放减免文件宣传材料,在门户网站公示政策及承诺书样本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政策宣传讲解。城区发布了《关于启用相关告知承诺模板办事指南的通知》《关于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市的公告》。
三是加强监管。企业在告知承诺中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级登记中心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有效防范行政收费流失,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政策,充分释放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惠企、利企、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