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方式
日期:2021-09-23 17: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一是同步办理建设用地供应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取消用地规划许可单独申请环节,在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是实行带方案出让。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城区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规则(试行)》,通过提前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审查,缩短审批时限,同时,落实城市规划管控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是实行供地方式多样化。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出让方式,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地。如宜昌西陵区西坝夜市项目用地采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用地,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10年。
四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结建地下空间按照““一并供地、分次办理”的原则”,连同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一并拟订供地方案,分别办理供地手续,建设单位在取得地上土地使用权后,地下空间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申请完善地下空间供地手续。
五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21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定夷陵区、枝江市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2021年7月,夷陵区先后印发了《夷陵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夷政办发〔2021〕18号)、《夷陵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夷财发〔2021〕112号),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审批程序以及收益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