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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委托培养方案》

日期:2021-08-24 17:3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近日,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委托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委托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设置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三年制大专班,从2022年起至2024年,每年从宜昌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生,下同)中招录100名学生,累计培养300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毕业后充实到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工作。

  《方案》明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业人才委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推进落实。委托培养生的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委托培养县(市、区)参加高考并达到受托培养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高中生,根据年度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委托培养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高考志愿录取,签订《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委托培养生期限为全日制3年,修完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市、县(市、区)政府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各5000元,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学生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定向委托培养生的服务期限为5年。从2027年起,委托培养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给委培学生定向就业单位安排一定比例的用编计划,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委培乡镇(街道)根据核定的用编计划和空岗情况,面向定向就业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定向就业人员在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县(市、区)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方案》要求,各级组织、编制、教育、人社、财政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要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将人才委托培养工作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