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宜昌市猇亭区开展联合执法拆除一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日期:2021-07-14 08:3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猇亭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虎牙街道高湖村一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900平方米,这是我市首次依照宜昌市农村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的案件实施强制拆除,为实现土地违法行为强制拆除裁执分离提供了实践依据。

  2011年,宜昌城区居民邱某在猇亭区虎牙街道高湖村集体流转的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湖村集体土地921.86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约760平米)新建一栋砖混房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邱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新建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处8400.04元罚款。

  邱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猇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将案件移交猇亭区政府,7月8日,猇亭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公安、消防、卫健、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集中开展强制拆除行动,历时约7小时,依法拆除邱某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020年9月,为解决农村土地执法监管中发现难、查处难及执行难的问题,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明确在办理土地违法强制拆除案件中,经人民法院裁定给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执行的案件,由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此举有效解决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因没有强制权导致土地违法案件难以执行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