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长江两岸生态修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围绕长江流域展开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整体修复与防治,持续推进长江两岸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年12月启动《宜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统筹分析宜昌市全域生态环境情况,全面梳理和分类统计生态环境问题,划定生态修复范围,按照破坏程度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难易程度,制定计划,落实修复措施。
二是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通过削坡整形,消除修复区各类地质环境隐患,改善修复区及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废弃露天矿区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恢复植被,完成生态重建,提高了修复区植被覆盖程度,有效防治岩土侵蚀和水土流失。截止2021年2月底,全市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29个,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67.03公顷,完成率94%。
三是助力全面完成长江沿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过有效治理,保护受威胁群众500余人,防止水土流失面积4.04平方公里,区域内及周边生态系统明显改善;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体系,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显著降低。
四是推动磷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建设。2017年底,省政府批准了宜昌市夷陵区、远安县、兴山县磷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2020年,宜昌市夷陵区、兴山县纳入全国50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到2020年底,全市42家大中型矿山中有34家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其中25家进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小型矿山中有4家完成创建。
五是谋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组织宜都等4个县市成功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48.45万亩,总投资17.33亿元。“十四五”期间,按十四条河流流域谋划宜昌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建设规模150万亩以上,总投资100亿元,该项目涉及10个县市区,主要围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展开。目前,秭归县和远安县正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