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和市政府的任务分解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任务清单化。按照省委6号文件明确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单位任务1项,责任单位任务13项,宜昌市政府分解任务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职责的目标任务16项,该局制定“1+4+N”工作任务清单53项,逐项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间,要求既要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又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着力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下功夫。
二、时间压减高效化。一是全面压减工程建设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由88个工作日压减到74个工作日,由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优化压减第一、第二阶段的审批时间,第一阶段审批时间从35个工作日压减到26个工作日,压减9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审批从20个工作日压减到18个工作日,压减2个工作日。合计压减审批时间11个工作日,占本类型项目压减审批时间14个工作日的78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55个工作日压减到53个工作日,在第二阶段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批时间压减2个工作日。新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中第一阶段用地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规划条件核实3个工作日(与其他部门审批并行办理)。二是优化水电气报装办理程序。该局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整合优化水电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对规划审批、绿化迁移、道路挖掘等许可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做到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以内。取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对需穿越城市主次干路的接线工程发定位图。
三、服务优质便民化。一是集成服务,“一窗受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后,由窗口分发至各相关业务科室并联审查。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时,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法定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和申请材料。二是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该局围绕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流程标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清单,实行“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已对鄂西南应急物质保障中心等9个项目涉及的工程项目选址预审、工程许可、挂牌供地等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三是精准服务,“限时办结”。该局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建立“绿色通道”。已对8个疫情防控相关项目指导先行使用土地999.4亩,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重点等项目落实了实行全程“一对一”跟踪服务,助推项目早日落地。四是用足政策,“充分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对国家、部、省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中关于疫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政策清单16条在市“双千”平台公开,让企业明确政策依据、适用对象、范围和责任落实的承办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宜昌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支持宜昌可以按原有政策进行土地征收报批,保证化工转型、产业发展等一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