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整治局采取“六项举措”加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创建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市国土整治局采取“六项举措”加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成立档案管理、鉴定销毁及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组织领导、检查指导。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充实档案人员。建立档案工作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档案员和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认真修订“三合一”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接收、移交、查阅、利用、保密、统计、鉴定销毁、安全与消防等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强化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四是切实加强软硬件管理,实行现代化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宜昌市县乡村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新软件技术,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配备专用电脑,专人监管,确保传统载体档案与数字化档案同步归档,档案保管检索、开发利用现代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五是不断加强基础业务,科学规范建档。为确保档案科学规范化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创建目标,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协调各方关系,加强合作配合,坚持工作标准,规范档案整理,方便保管利用,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现已基本完成创建申报各项工作。
六是切实加强编研开发,方便工作利用。完善档案检索工具,规范编制档案案卷目录和各类归档文件目录,充分利用文档一体化软件检索查询,对文书档案进行全文数字扫描,建立了全文数据库,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及主要业务工作基础数字汇编等资料,方便今后利用开发。(市国土整治局 向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