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个坚持”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支持夷陵、远安、兴山申报创建自然资源部全域全矿种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将宜都、秭归等沿江县市纳入全域全矿种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范围。实行磷矿开采减量化,2019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其中150万吨用于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和磷石膏综合利用奖励指标,计划到2020年全市磷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0家以内。实行磷矿项目审核与黄柏河流域水质挂钩,开采总量调控与黄柏河流域水质挂钩,从紧分配黄柏河东支流域年度磷矿开采总量控制计划,总磷超标的断面,扣减相应总量计划。大力应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2018年全市有效生产磷矿山36家,开采回采率高于部颁标准35家,湖北三宁挑水河磷矿东部矿段开采回采率达96.28%。
二是坚持试点带动。创新开展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出台《宜昌市闲置土地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 归集市本级用地主体基础信息约6500条,19家企业主动缴纳土地闲置费和滞纳金,宜昌作为全国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顺利通过部验收。实施“三项挂钩”试点,将增减挂钩项目与“消危减土”行动、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2018年共申报增减挂钩项目25个,拆旧面积26634.7995亩,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6个,拆旧面积4321.464亩;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确定我市城镇落户人口平原丘陵85平方米/人、山区100平方米/人新增用地标准;落实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政策措施,2018年处置闲置土地2093.34亩,全市前五年供地率68.48%。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实施“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出让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出让工业类和商服类“标准地”各1宗,共188.67亩,经验入选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实践案例。创新实施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土地置换物业、指标折换房产、货币化处置“五位一体”征地安置模式,累计征地3.7万余亩,动迁村民8000多户,争取村级发展用地2055亩,建设商业门面、标准厂房46万平方米。创新“土地整治+”理念,宜都市建立“生产生活小广场、人水和谐小流域、一村一品小产业、庭前院后小花园、乡村人文小景观”土地整治“五小”示范区,建成16个小广场,23个花园民居小区,15个民俗、红色、产业文化长廊,28个特色产业小村,治理修缮17个小流域。(郑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