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六项举措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及管理利用工作
在刚刚闭幕的宜昌夷陵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新修订完善的《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的年度报告》提请239名人大代表审议并通过。这份5800多字的“生态家底”报告使自然资源生态离任审计制成为常态化。
自2016年省委、省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重大改革项目工作以来,宜昌夷陵区率先探索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报告制度,制定《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区人大听取和审议<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以六项举措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及管理利用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夷陵建设的意见》《夷陵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夷陵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修订编制了《生态夷陵建设规划》《夷陵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夷陵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建制镇以下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等多个规划和行动方案,完成夷陵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真正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二是强化机制规范管理。推动出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制定《黄柏河东支流域及官庄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方案》。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环保警察大队,整合森林公安和环保警察,建立“智慧环保”平台,增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改革新设矿权投放方式,出台《夷陵区采石采砂管理办法》,推进自然资源的有偿可持续利用。
三是强化生态修复措施。通过对6条不达标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长江干线及黄柏河城区段非法码头清理、关停长江支流化工企业等,实现区域水体质量不断好转;整治“散乱污”企业48家、依法拆除违法建设618处11.4万平方米、完成“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整改15个、关闭养殖场113家、新建、扩建、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开展高污染能源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综合施策实现资源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93%、恢复生态岸线35公里,完成人工造林620亩、封山育林18990亩、退化林分修复61700亩、中幼林抚育34800亩,生态修复成果不断显现。
四是强化离任审计考核。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分年度、分时段动态掌握自然资源总量变化,促进生态保护更加科学合理。2017年,选择小溪塔街道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8年,在樟村坪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强化乡镇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的资产管理和保护意识。
五是强化生态补偿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原则,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计划挂钩,为跨区域生态治理提供有益参考。2018年,夷陵区黄柏河东支流域11个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1.93%,水质改善指数K值为0.0645,获得市级奖励生态补偿资金和磷矿开采指标。
六是强化生态金融保障。加强生态计量、生态赋值、生态产品交易、生态金融、生态占补课题研究,创新实践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直接转换机制。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建设基金、政策性银行贷款用于生态治理项目建设,申报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生态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