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首宗“标准地”出让在宜昌高新区顺利成交
日期:2018-08-03 18:03来源:利用科、高新区分局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8月3日上午10时,湖北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以3464万元竞得了“宜土网挂(2018)22号”180.31亩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宜昌市首宗工业类“标准地”正式成交。此宗土地出让,系宜昌市首宗、也是湖北省第一宗以“标准地”出让方式出让的宗地。
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标准地”出让暂行办法》,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工作。所谓“标准地”出让,就是把达到“净地”标准或完成“五通一平”的拟出让的建设用地的有关指标事先予以明确,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时带指标一起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通过“告知承诺”后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的一种土地出让方式。
在此次土地挂牌中,通过事前定标准,将多项指标列入土地出让条件,对地块的规划指标、环保指标、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指标都进行了明确和定标。其中,该项目总投资必须达到5.4亿元以上,年上缴税收达到4500万元以上。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和标准,倒逼企业在申请用地时必须严格对标,量体裁衣,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争取更大的产出,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通过“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了“放管服”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让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更省心、省时、省钱。企业在取得“标准地”后,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由辖区政府组织专班全程代办,要求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到正式开工建设,行政审批不得超过90天,办理时间至少压缩了50%以上,使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为推进“标准地”政策落地落实,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宜昌市“标准地”出让奖惩暂行办法,年内将在高新区范围内全面推开,优化完善后,明年6月起将在全市全面铺开,全面覆盖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和商服类用地。
据悉,我市首宗商服类“标准地”将于8月20日在点军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拍卖。(高世贵、梁华、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