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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首次组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

日期:2018-06-11 11:45来源:监测站、储量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近日,地质环境监测站会同储量科从省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普查报告》进行储量评审,此次评审是省厅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职能下放后我市组织的首次评审。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197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效率,防控廉政风险,实行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市局负责组织市(州)、县(市、区)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省厅授权或委托管理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2号)文件要求,经省厅批准,我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由地质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备案工作由储量科负责。
  为切实组织好评审工作,地质环境监测站会同储量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从省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评审专家在对该勘查项目野外验收的基础上,认真审阅报告,并与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充分交流,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公正。(吴昱、姜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