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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五统一”力促节本增效

日期:2018-01-23 09:13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一是统一规划设计,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成立高标准农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国土资源局。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深度融合,统一规划设计规范和预算定额,致力于实施一片、建成一片、受益一方。对东部丘陵地区、西北山区分别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基于地形地貌差异,东部地区项目优先土地平整和配套排渠设施,西北山区项目优先配套基础设施,补助标准由过去2500元/亩提高到3200元/亩。
  二是统一资金管理,由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转变。对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存量调整、增量集中等方式归并、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2017年整合省级涉农项目资金7551万元,优先布局到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地,可最大限度发挥涉农项目社会效益。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市场主体投入资金1926.88万元。  
  三是统一招投标,由抽签遴选向综合评分转变。项目统一组织招投标,相比过去单个项目分别招投标时限明显缩短、成本明显降低。招投标方式由抽签遴选调整为综合评分法,由项目业主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监督审核把关,招标结果更公平公正。对项目实施实行常态化一线监管,对转包行为严查严办,事中事后监管的强化可有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四是统一实施,由部门单独监管向共同监管转变。实行 “双业主”制,区高标办、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实施。项目均按照施工设计图纸统一建设,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实施技术监管。
  五是统一验收,由省级验收向地方验收转变。经上级部门同意,项目验收由区高标办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验收,验收结果分别由部门上报省、市对口部门,达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目标。(向玉敏 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