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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三措并举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日期:2017-11-09 08:39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重点项目实行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土地出让底价的70%执行供地;对事关民生、创新等方面的企业,可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采取“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的物流用地,可按当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出让。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盘活拉动出让土地1.84万亩,实现土地出让交易收入35亿元。  
  降低企业中介服务性成本。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及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将矿业权实地实查报告、矿业权评估、土地评估三类7个委托项目纳入了网上公开遴选,纳入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由原来企业支付改为审批部门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直接纳入部门预算减免,切实降低企业中介服务收费。累计减免企业中介服务费300余万元。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办事流程,创优发展环境,不断简化工业企业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公开出让、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办事程序。对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属市、县级审批的,材料齐全后,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后,市本级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工业项目用地出让,经市政府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招拍挂”程序;工业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6个工作日。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申请人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