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宜昌在行动(四)

日期:2017-09-25 09:23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加强矿产开发管理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突出规划引导,推进矿产生态开发规范化。以全国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组织编制《宜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总体布局,将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列为禁采区。规划专门编制环保专篇,主动与环保、林业等部门对接,查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生态功能区关系,对有重叠的区块,主动调整规划方案,对生态红线范围内已设矿业权拟定到期逐步退出方案。2017年,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开展“绿盾2017”行动,清查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
  突出生态优先,推动共同监管制度化。以共同监管机制建设完善为抓手,实行生态先行,联合审批,建立市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新机制。打破过去管矿治矿国土资源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落实各级政府、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矿山企业等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对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等审批事项,由原国土资源部门一家审批转变为环保、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安监等多部门联合审查。保持矿山联合动态执法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由林业、住建、环保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监管。
  突出重点矿种,引导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积极推进磷矿开采工艺研究,组织编制《宜昌磷矿开采对黄柏河东支水污染影响及对策》,对磷矿开采总量和矿权采取“双控”措施,推进磷矿开采减量化,2016年度实现减量30万吨,2017年在2016年的基础上继续减量5%,全市磷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黄柏河重点区域磷矿矿业权近五年实现“零增量”。根据市环保局断面监测数据,黄柏河流域水质为Ⅱ类;根据市水利局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东支流域水质正常,合格率100%。我市已有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矿山12个,在全省名列前茅。市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鄂西磷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方案》,在夷陵、远安和兴山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目前,夷陵区方案已获得湖北省政府批复,远安县“中国生态磷都”发展规划已于2016年4月取得省政府批复同意,兴山县依托兴发集团开展磷矿开发利用转型升级。
  突出转型升级,开展磷矿整顿规范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磷矿整顿规范实施方案。目标是制定关闭计划,分年度实施,推动磷矿资源开发整顿和关闭退出,到2020年采矿权总数降到40家以内。严格控制磷矿开采总量,年开采量不突破1300万吨。产销对接,优先满足采选加一体化企业生产需要。以磷矿开采减量促进化工产业减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整合关闭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不得新建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鼓励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矿山开采进一步科学合理,开采回采率达到75%以上,充填采矿法等先进采矿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加快形成绿色共享型矿业发展格局,2020年,所有磷矿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初步建成以远安县“中国生态磷都”为中心的鄂西磷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突出问题导向,整治露天矿山开采秩序。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了“采石场数量和开采总量从严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请示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是无证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以及非法转让采石场和破坏污染环境等行为。清理整顿期间,一律停止露天矿山的设立、变更审批,对全市采石场总量控制,专项治理后,相关县市区予以保留6—8家采石场。
  突出储量监管,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市国土资源部门狠抓储量动态监管,建立完善了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企业落实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和人员,全面实行矿山储量台账,按年度开展储量年报审查和实地核查。探索优化和改进开采技术方法,露天矿山严格执行台阶式开采,磷矿矿山必须采用充填采矿方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