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宜昌市夷陵区破解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难题

日期:2017-06-22 09:12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为全面推行不动产全业务全流程一体化登记在夷陵区基层乡镇落地落实,重塑“村民办事不出村”服务品牌,夷陵区不动产登记局以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登记中的地籍调查和房屋、土地测绘等问题为突破口,多措并举,逐一破解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难题。
  一是部门协作,联合验收破解权籍调查难题。对宅基地及其房屋登记的首次登记,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应提交“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和“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由于我区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开展房屋所有权总调查,也未进行规范验收和登记,申请人无法按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上述材料。如果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又不符合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规定,而政府层面短时间内还不具备统一调查的条件。因此,在未统一开展房屋所有权调查前,经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后发文规范,由区国土资源、住建、规划、房管等部门要本着“职责法定、高效便捷”的原则,放权、授权至乡镇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和乡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紧紧围绕如何方便群众来制定工作流程,做到履职、服务无缝对接。由房屋所在地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牵头组织土地和房屋的现场验收,国土资源所(分局)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履行地籍调查职责。乡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应按照规划、住建等部门验收要求和标准履行房屋验收职责,提供房屋平面图以及房屋面积等资料,解决权属调查和权籍测绘的难题。
  二是三管齐下,增减结合破解群众跑路难题。采取“一增两减”方式破解群众跑路难题。一是在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增设不动产登记窗口,按“就近原则”,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的材料预审、收件受理、初审、缮证、发证和归档工作,由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交由辖区内的乡镇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办理,其中审核采用联网后台审批。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发票式管理”,移交乡镇窗口直接制作发放。二是协调房管部门取消农村房屋的交易备案程序,直接由乡镇窗口直接办理。三是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免收工本费,申请纳入财政统一预算,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减少收费带来的往返银行人力、物力、财力。
  三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原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分别为房产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目前在受理不动产登记时,经常出现房屋与土地位置不一致无法落宗、原批准面积与现实测面积不一致、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一不致的情况等诸多问题,夷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进行逐一规范。一是结合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夷陵区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问题处理的处理意见》,对“一户多宅”、宅基地超面积与继承、违法用地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统一了政策标准。二是对日常登记中出现的登记难点问题,采用多部门会商后予以规范实行。如对房屋超面积、超层的问题,积极函请规划、住建部门处理后进行登记;对无法落宗的提请区国土局通过界线调整、依法补办等方式处理后办理;对土地面积不一致的,通过权籍调查核实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分类办理;对权利人不一致,且实际权利人无法找到原转让人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可由实际权利人以原房屋(或土地)的转移登记资料作为转移的证明材料单方申请登记等。(夷陵区国土资源局 陈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