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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来宜昌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专项督察及土地例行督察

日期:2017-04-25 17:23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4月15至17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副专员李红一行来宜昌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专项督察及土地例行督察,对宜昌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检查。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宜都、长阳、兴山、秭归等地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情况及土地例行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检查。
  17日,督察组在宜昌市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及湖北省土地例行督察宜昌反馈会。武汉督察局李红副专员通报了督察情况,市政府副市长卢军代表市政府汇报了2016年度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情况,并就督察组反馈意见作表态发言。
  督察组认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在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加强了土地资源保护。宜昌市委市政府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成立了全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与引导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能够切实贯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五早”机制建设,切实增强了土地执法威慑性,遏制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停旧发新”和资料移交等工作。
  督察组指出,湖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耕地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准、划优”要求落实不到位;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未拆除复耕到位;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土地批而未供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公共设施项目、扶贫搬迁项目以及临时用地项目违法等问题。
  督察组要求,宜昌市政府一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二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部署,扎实做好后续的核实举证和整改情况的梳理、提交等工作。
  卢军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二是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围绕“八个不”坚决整改;三是主动作为,全面排查。既要把通报点的内容整改好,也要以点带面,全面检查;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发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已经发现的问题再发生。(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田新宇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