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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全域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日期:2016-01-29 14:43来源:不动产登记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1月25日,随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宜昌市县两级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新年伊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宜昌正式实施。1月4日,宜昌市首发不动产权证书,全市九个县市区陆续跟进,先后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截止1月25日,全市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县两级延伸,顺利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1月全市颁发新证”的既定目标。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宜昌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督察武汉局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的督察指导意见,在去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机构职责整合,同时确立了2016年1月全市颁发新证的工作目标;去年12月,宜昌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机构整合、统一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新旧不动产权证书的衔接等工作。12月下旬,市政府督察室分两组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进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目前,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在实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不动产登记便民直通车,整合土地房屋登记存量数据,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双向提升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兴山县、宜都市等地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延伸至乡镇,通过设立不动产登记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让群众享受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切实为群众办证带来方便。据统计,截止1月28日,全市已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近千份。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围绕实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妥善解决过渡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衔接问题,加速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平稳有序,统一规范实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不动产登记科  黄翠玲、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