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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五项措施”为土地登记提质提效

日期:2015-10-08 09:43来源:地籍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中,针对城区群众反映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中,办证慢、办证难等问题,于9月21日研究下发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登记服务水平的通知》,采取“五项措施”为土地登记提速、提质、提效。

  实行登记规范统一。在城区范围内,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证流程、统一办证时间、统一审查要求、统一文本格式。各分局按照统一要求受理、初审、办证,不得自行设置办证前置条件、增加办证要求、延长办证时间。

  实行超常便利服务。一是延时服务。土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完成当前工作任务前不应离开岗位。对于工作时间即将结束时还在等待的服务对象,应延长工作时间,继续受理其申请,做好服务。二是错时服务。为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上班族”由于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对午休时间到分局窗口办证的群众,土地登记窗口值班工作人员实行错时服务,受理群众的办证申请、办证咨询或发放《土地证书》,最大限度便利服务对象。三是约时服务。开通“土地登记绿色通道”,对涉及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实行主动对接,上门服务。根据项目方需求,在办理土地登记中,实行申请人预约定时服务,确保专线办理,按时办结,提质提效。四是上门服务。身体条件特殊不便到土地登记窗口申请的服务对象,可通过电话申请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受理电话申请的土地登记窗口依约安排人员上门收取土地登记申请材料,为其办理土地登记。五是快递送证服务。服务对象住所不在本市或领取土地证不方便的,若办事人需要,可在窗口现场提出快递申请,填写《预约快递业务申请书》。土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土地证办理完毕后,为其安排好证书寄送服务。

  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土地登记窗口受理登记申请后将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格式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内网上报审核,符合《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审核结论。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根据审核结论签批后,土地登记窗口直接制证、颁证。

  实行同城跨区查询。宗地在城区范围内的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可在任意分局及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窗口申请查询土地登记信息。

  实行举报电话监督。一是设立业务投诉电话,由市局地籍科对办证速度和质量全程监控。对不按工作时间要求受理申请或办理超时,人为设置办证前置条件,不按规定程序办证的现象由市局地籍科直接受理并查处。二是设立纪检举报电话,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办证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对服务态度生、冷、硬,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办证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方面的问题,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受理并查处。(地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