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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局:“四举措”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

日期:2015-02-06 15:27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兴山采取四项举措,深入贯彻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会议及李克强、张高丽、汪洋等中央领导关于该项工作的批示精神,推进辖区基本农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水平提升。
  强化组织协调。一是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重大事项决策。二是由国土资源局与农业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宣传、保护以及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摸底。一是重新对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成果进行审核,查清已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已建立的基本农田台帐,已设立了标志牌、界桩,已发放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等资料的数量、质量以及与现状情况。二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设施农用地办理情况进行清理。
  深入查找不足。一是查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是否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二是查划定基本农田是否在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有序推进。三是查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是否及时落实到户、上图入库。四是查通过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是否优先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严格批后监管。按照 “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要求,强化设施农用地批后监管,一是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二是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三是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兴山县国土资源局 吴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