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强化”严把土地开发整理“廉政关”
日期:2013-07-22 15:54来源:远安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近年来,远安县严格按照立项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管等制度要求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做到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一、强化宣传发动。县国土整治办联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召开村(居)会议,进村入户宣讲政策;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张贴项目规划设计图和施工图,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项目招标。严格招投标程序,对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严格资质审查,招标单位必须达到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水电等三级以上资质。
三、强化工程质量。县国土整治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每月召开项目实施情况通报会,实行国土整治办、乡镇政府、项目部、工程监理、村委会和群众“六位一体”的质量监管。
四、强化资金管理。加强日常审计,建立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实行“专户专存、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做到“收支一本帐、支出一个口、审批一支笔”;工程款结算严格与工程质量进度挂钩,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