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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大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3-05-17 08:30来源:远安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5月14至15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王杰率队先后来到荷花镇、茅坪场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参观了荷花镇东阳矿业有限公司响水槽磷矿、殷家沟矿区鱼林溪矿段、磷矿监督管理站(天福庙站)、湖北东圣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茅坪场镇张家滩煤炭有限公司等企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介绍,并就地召开座谈会,邀请矿区企业代表、矿地村党支部书记、镇政府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就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保护、贯彻《矿产资源法》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杰对检查情况表示满意。他指出并强调,磷煤资源是全县经济支撑,在矿产开采过程中,地方政府加强引导,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开采,规范运行,《矿产资源法》对接推进矿山产业提档升级,矿业秩序持续好转。随着矿产开采带来的隐患和问题日趋突出,王杰要求,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职责监管,积极寻求替代资源,推动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强化安全生产,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抓好地灾防治,规范企业运行,有效解决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矿区,生态新城、幸福远安”实现远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韩尚勇、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