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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 “五早”监管机制 源头防控违法行为——秭归县国土资源局落实 “五早”执法监管机制的做法

日期:2013-04-27 11:50来源:秭归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秭归地处湖北西部,位于三峡工程坝上库首,全县辖12个乡(镇)、192个村(居)委会,38.13万人,国土面积2427平方公里,耕地38.5万亩。近几年,受各种利益的冲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但该局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入手,狠抓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 “五早” 执法监管机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连续两年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比例未突破1%,没有被约谈和被问责。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层国土资源部门面临执法压力越来越大。省厅下发《关于建立“五早”执法监管模式切实降低违法用地比例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五早”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构建“五早”执法监管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列入188体育平台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并把“五早”执法监管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在年度百分制考核中赋予12分的权重,作为“五早”执法监管创建的目标考核分,目标考核结果与年终综合目标奖及评先表模挂钩。2011年,安排专项经费50多万元,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置巡查车辆5台,给执法监察大队购买GPS、电脑等设备,为日常巡查提供交通设施保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强化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有效控制违法行为发生。2011年,该局出台了《秭归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责任制》,将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执法监察大队、耕保股、利用股和矿管股作为执法监察巡查的责任单位,明确规定了巡查范围、巡查职责、巡查频率、奖惩办法以及巡查要求。执法监察大队在巡查中要发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国土资源所(分局)在巡查中要发现非法占地、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耕保股在巡查中要发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行为;利用股在巡查中要发现未供即用、供而不用和擅自改变批准土地用途的行为;矿管股在巡查中要发现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勘查)、不按批准开采(勘查)设计方案开采(勘查)矿产资源的行为。国土资源所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对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落实一名国土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该行政村范围内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工作。相关股室坚持按要求积极开展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台帐。同时,该局建立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机制,骋请194名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协助国土资源所开展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巡查。村级协管员和国土资源所对巡查区域坚持每月开展2次全面巡查,对基本农田和重点区域坚持每周开展1次巡查。

        为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检查和违法行为报告工作,该局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调查报告格式的通知》,较好的促进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

        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方式,始终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放到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老板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防控违法行为,为国土资源执法营造环境。先后编印《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读本2册共4000多本,撰写《致基层干部的一封公开信》2300多份,送发至全县广大干部和企业法人。与县普法办、文明办联合,把国土资源管理适用政策法规及审批程序编进《秭归县“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和《秭归文明家庭手册(二)》,共印发20多万本,发放到全县广大农户手中。围绕耕地保护国策,扎实组织 “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文艺调演、办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组织交通车到村到矿区巡回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单2万多份,到村组织培训50多场次、3000多人,现场咨询30多场次、受咨询群众1万多人次。组织全县矿山企业法人集中培训2场次、130多人。组织乡镇村干部集中培训12场次、2000多人,在县委党校举办公务员培训3场次、200多人。

        四、着力于“早”,把握主动

        围绕“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狠抓关键环节,在“早”上下功夫,要求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和村级协管员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对本辖区非法占地和非法开采行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5日内发现制止。巡查责任单位对群众举报或其他方式收集的违法线索,自收到违法信息之日起3日内到现场调查,经调查违法情况属实的,现场制止。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开展跟踪巡查,检查违法当事人是否停止违法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县局报告。执法监察大队对上报的违法行为,经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立案,并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承办,确保违法行为早处置。

        五、多措并举,收效明显

        (一)强化跟踪巡查,以巡促止。巡查责任单位对掌握的违法情况,确定专人跟踪,为了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采取跟踪巡查,与城建、公路、林业等部门联合制止,让违法当事人终止违法行为,不能违法。近三年,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28件,现场制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6份,终止违法行为116件,终止率达90%以上,为农户和用地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二)强化检查督办,以督促纠。局执法监察股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检查督办主体,每个季度督办一次,每次督办情况都及时通报。通报中既总结经验典型,又不回避矛盾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五早”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近两年,针对非法开采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所对巡查中发现的一些零星非法矿点开展不间断的跟踪巡查,累计跟踪巡查达200多次,共责停、封堵、关闭非法矿点42处。

        (三)强化案件查处,以查促变。针对非法用地和非法开采比较严重的问题,采取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形成违法事实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三年来,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收取罚没款250多万元,使违法当事人从中受到教育,起到惩处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让想以身试法的当事人转变观念,自觉守法,依法办事。

        (四)强化责任追究,以究促建。自2011年以来,该局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就依照部下发的年度土地变更及遥感监测图斑和日常执法监察巡查检查掌握的情况,对各所的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先后对6个所的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进行了扣分,个别所年度单项扣分达3分以上对巡查不到位,隐报瞒报违法事实的当事人,实施责任追究,并扣发年度目标奖。通过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了 “五早”执法监管机制建设,全县违法用地和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