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秭归县等十一个县市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进行了集中评审。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审查了相关文本、图件,经质询、讨论后,一致同意十一个县市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通过审查。这也标志着我市县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完成了审批前最后一个规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