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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派人来我市指导保宜高速公路征地工作

日期:2011-09-21 17:05来源:耕地保护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协调会精神,9月15日至16日,省厅征地中心主任王一兵、省土地规划勘测院院长张琳等一行5人,来我市远安县、当阳市现场指导保宜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保宜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征地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就下一步征地勘测、报批及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保宜高速公路征地工作。保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征地工作。
        二、要抓紧核定项目征地的范围、地类和面积。该项目线路全长67.84公里,起于宜昌市远安县洋坪镇北部的南襄城,经远安县洋坪、鸣凤、花林寺,当阳市的峡口、双莲,接荆宜高速公路。征地面积大,涉及范围广,项目建设建设在急,沿线各单位要抓紧确定征地范围、地类和面积,核算征地补偿所需资金。
        三、要积极组织项目的征地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由省土地规划勘测院组织远安县、当阳市土地勘测队具体实施。远安县、当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征地告知、实物指标调查、确认、听证、签订征地协议等工作,按照征地报批资料的有关要求,将征地资料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报省厅征地中心汇总整理,经省厅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四、要严格按政策解决征地相关问题。一是及时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沿线村民还建用地在不突破原建设占地规模的情况下,可随同主路用地一起报批;三是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手续,制定土地复垦方案,用完后按要求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