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评审会召开
日期:2013-12-13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12月12日,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在城区组织召开了《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第三设计院、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交的《规划》进行了评审。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规划》为适应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卫生环境和景观环境要求,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间,合理提出了未来环境卫生设施的发展要求和建设标准,科学控制各类环卫设施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在听取了规划方案介绍、审阅了规划文本图册后,专家组认为《规划》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调查资料翔实、指导思想明确、整体方案合理、成果内容全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规划》,并就加强与国家环卫“十二五”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环卫科技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合理确定预测依据、预测方法和规划指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垃圾产生量,核实设施规模、工艺及内容;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合理设置设施服务分区,完善相关设施布局;补充完善污泥粪渣、水域垃圾等规划内容;系统完善投资估算,细化实施时序,补充完善近中期主城区环卫设施建设内容五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将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规划》为适应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卫生环境和景观环境要求,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间,合理提出了未来环境卫生设施的发展要求和建设标准,科学控制各类环卫设施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在听取了规划方案介绍、审阅了规划文本图册后,专家组认为《规划》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调查资料翔实、指导思想明确、整体方案合理、成果内容全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规划》,并就加强与国家环卫“十二五”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环卫科技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合理确定预测依据、预测方法和规划指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垃圾产生量,核实设施规模、工艺及内容;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合理设置设施服务分区,完善相关设施布局;补充完善污泥粪渣、水域垃圾等规划内容;系统完善投资估算,细化实施时序,补充完善近中期主城区环卫设施建设内容五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将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