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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 | 深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实施“亩产论英雄”

日期:2022-06-30 09:2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近年来,宜昌市为全面实施“亩产论英雄”,推动土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利用,密集出台《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支持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再开发利用若干措施》《宜昌市城区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范性文件,从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动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再开发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大胆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十三五”期间,宜昌市宜都、当阳、夷陵、远安四个县市区分别荣获原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称号,宜昌市荣获“示范市”称号。2021年宜昌市亩均GDP达到29.55万元/亩,增速16.45%,“亩产论英雄”评价指标在全省位居第二名,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5月宜昌市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好,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并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000亩。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准入。为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效,宜昌市明确参照“345”的标准来考核衡量招商项目,即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亩均税收不少于40万,亩均产出不低于500万。建立健全联合审查制度,对新供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水平、纳税能力等进行论证,从源头上保证入园项目质量,着力引进一批亩产高、能耗低、附加值高、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产业项目。规定除选址由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入开发区或者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提出除安全生产、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般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实施挂钩,推动存量盘活。将各县市区存量土地消化完成情况与下一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数大的地区在用地规模指标上予以核减,并计入各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倒逼存量土地消化。定期更新存量土地“一张图”,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叠加规划和现状图,印制图册共享给地方招商、发改等部门,并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应用系统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图层,从项目招商、选址源头,优先选择存量土地,严防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近3年,宜昌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1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3.04万亩。宜昌市已初步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通过低效城镇用地、低效村庄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认定,建立低效用地项目库,制定再开发方案,按拆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收储后重新出让、追加投资、市场主体收购等方式进行分类再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程度。

  大胆探索创新,灵活供地方式。宜昌市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点状用地”试点工作,支持农产品加工存储展销、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文体创意、民宿、健康养老等乡村产业项目建设,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3月8日全市第1宗“点状用地”项目完成项目审批,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项目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预计2022年12月底正式运营,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周边老年人就近就医治疗及康养护理等问题,为附近村民提供近100个就业岗位。2021年12月28日全市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拍卖成交,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通过对村委会收回现存18栋闲置石屋进行改建、装修和环境改造,项目运营后可吸纳本地就业100余人,人均年务工收入可达4万元左右。

  开展质效评价,实施正向激励近两年,宜昌市深入实施“亩产论英雄”,开展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探索建立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制度,对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型企业在不动产抵押融资、分割登记、企业上市股改、技改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着力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或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增加厂房及配套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容积率不设上限,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市政设施配套费。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容积率大于2.0的多层标准厂房竣工验收后,可对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对利用存量土地和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允许享受过渡期政策。简化地下空间使用权审批程序,明确结建地下空间“一次供应、分别办理”,鼓励建设单位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地价大幅度优惠。